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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_分节阅读_第41节
小说作者:张海生   小说类别:惊悚悬疑   内容大小:592 KB   上传时间:2025-03-05 23:32:47
  陈院长推了下眼镜:“吴慧敏,以前的财务总监,不过已经退休了,现在是我们返聘的人员。张警官,简律师,罗律师,我想,这里边一定有什么误会吧?吴老师在我们医院干了一辈子,财务上从来没出过问题,她不可能去搞什么诈骗,也没必要搞这个东西啊。”
  “是不是诈骗,暂时还不好说,不过,她的确瞒着你去银行开了这个非基本账户,就前一段时间的事儿。”张静摆弄着手机,把手机上的一张照片递到了陈院长的面前,说道,“银行那边反馈回来的信息,一个月前,这个人带着证件到银行开了账户。你们看,是一个人吧?”
  陈院长接过张静的手机,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那张照片:“我的法人章、医院的公章和银行资料都归她保管,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关于这个吴慧敏,能跟我们详细说说吗?”张静问。
  5
  吴慧敏,女,六十五岁。
  从参加工作起,吴慧敏就在这家医院工作。从一个出纳做起,靠着努力和自学,一步一步做到了会计,做到了财务总监。她在职的时间里,医院的账目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几乎年年都会受到医院的嘉奖。退休后,医院返聘她继续在财务部工作,只是不再担任财务总监一职。
  三十五年前,吴慧敏和医院的一个外科医生结婚,育有一子,她的儿子后来也成了一名医生,也在这家医院工作。
  在距离吴慧敏退休还有几个月的时候,她的儿子和丈夫在抢救一个车祸重伤员时,没能救回那个人的命,却搭上了自己的命。患者家属对他们的救治行为大为不满,认为这两个人没有尽到医生的职责,聚集了一批暴徒闯入办公室,对看到的一切不分青红皂白地一顿打砸。
  事故发生时,疲惫不堪的两个人正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和衣而睡,连手术服都还没来得及换下,桌子上放着已经冷掉的泡面。
  他们没能在第一时间逃离。吴慧敏的丈夫惊醒后为了保护儿子,身中二十几刀,历经七十二小时的抢救后,还是撒手人寰。她的儿子,尽管经过抢救保住了命,却从此成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醒来的植物人。
  从那天起,吴慧敏就几乎吃住都在医院,一面工作,一面护理自己的儿子。
  “我们返聘她,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不管怎么说,她爱人和孩子是在医院出的事,医院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她现在成了孤家寡人,我们要是再不管,那就真说不过去了。”陈院长叹息着说道。
  “她儿子每年的护理费,不少吧?”张静问。
  “我们已经减免大部分了。”陈院长说,“大概就是上个月吧,她儿子到底没醒过来,也去世了。医院最后核账,大概欠了十几万,不过这笔钱,我们也是打算减免的。”
  “能查查,具体的数额是多少吗?”张静皱眉想了想,问。
  “稍等一下。”陈院长说着,拨通了一个电话,“我是陈铭,查一下吴老师的孩子最后欠了医院多少钱。嗯,多少?十五万四千九百八?好,我知道了,吴老师今天来上班了吗?没有?嗯,我知道了。”
  听着陈院长的话,我和张静对视了一眼,微微一笑。
  “动机对上了。”张静说,“陈院长,麻烦你把吴慧敏的地址给我。”
  “我还是和你们一起去吧。”陈院长想了想,说道,“我还是不相信,吴老师会做出这种事来。”
  “也没什么不能相信的。”张静叹了口气,意味深长地看着陈院长,“她做这件事,显然不是为了她自己。”
  “那是为什么?”陈院长更加不解了。
  “这还没看出来?”老罗大大咧咧地说道,“她用的是你们医院的账户,要的钱又刚好和欠你们的对上,明摆着是不想欠你们的钱嘛。”他突然挠了挠头,看了看我,“老简,我怎么觉得这事儿越来越不对劲了呢?”
  “是不太对劲。”张静点了点头,腾地站了起来,“坏了,要出事!”
  吴慧敏这些年来全靠儿子的支撑才坚持了下来,现在儿子死了,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点儿牵挂也没有了。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要还清欠债,但是,她虽然六十五岁了,再干几年没有什么问题,以她的工资水平,这些欠款,她用两年的时间就足以还清。
  可现在,她宁可去犯诈骗罪,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还钱,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她不打算活下去,要去另一个世界和家人团聚了。
  这个人间,已经没有任何值得她留恋的人或事。
  听完了张静的分析,我们匆匆忙忙地跑出了医院,顾不上老罗的车座后排拉过一个死人,我便钻了进去,把前排留给了张静。在陈院长的指示下,五分钟后,我们就来到了吴慧敏家的楼下。
  冬天黑得比较早,此时已是华灯初上,星星点点的灯光散发着家的温暖,为行色匆匆的行人指引着归家的方向。
  可我们只感到一阵阵冷风扑面而来,肆意消磨着我们本就不多的体温,吴慧敏家中的灯并没有亮起。
  陈院长敲了足有一分钟的门,门内却没有任何回应。他拨打了吴慧敏的手机,清脆悦耳的手机铃声从门内传了出来。
  “让开!”老罗跑下楼,两分钟后,手里拎着一根撬棍走了回来。
  “你车里怎么还有这玩意儿?”我讶异地问道。
  老罗却没空搭理我,他把撬棍塞进门缝里,一脚踏着墙,猛地用力,“砰”的一声,坚固的防盗门就被打开了,一阵柔和的音乐声也从屋子里流淌了出来。
  “都别动,我进去看看。”张静抽了抽鼻子,从包里掏出了手套,小心翼翼地进了屋。
  “报警吧,你们别进来,小心破坏现场。”她走进卧室后没有半分钟,就喊道。
  大约又过了两分钟,她神情古怪地走了出来,戴着手套的手上拿着一张纸和一些瓶瓶罐罐。
  “陈院长,麻烦你看下这些都是什么药。”她把手里的瓶瓶罐罐递向陈院长,见他想要用手拿,连忙说道,“别用手碰,小心留下指纹。”
  陈院长一惊,收回了手,推了推眼镜,仔细看了看,脸色变了变,说道:“这个小瓶是安眠药,吴老师她?”
  他说着就要往屋里走,却被张静拦了下来:“来不及了,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在八小时以上。你看看其他这些,都是治什么的药。”
  陈院长脸色纠结,目光越过张静,试图穿透墙壁,看进卧室,验证张静话的真假。然而他也知道,身为一个警察,在这个时候,张静是不会说谎的。
  他强迫自己收回了目光,看了看张静手上的那几个瓶子:“都是治癌症的药。张警官,怎么会这样?”
  “我想,这就是她急着想要赚到一笔钱的原因。”张静犹豫了一下,才说道,“吴慧敏是癌症,恐怕已经时日无多了。小明哥,你看看这个吧。”她把手上的那张纸递到了我的面前。
  那是一纸遗书。
  我戴上手套,接过了纸,慢慢地看了起来。
  “我,吴慧敏,在此承认,伪造了手续文件,以单位名义非法开设了非基本账户用于诈骗。账户名:L市第三人民医院。账户442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L市分行。
  “如诈骗成功,我死后,名下房产归被害人所有,用以偿还诈骗所得;如诈骗失败,则房产归单位所有,用以偿还拖欠的医疗费用。吴慧敏(签字,手印)2005年11月25日。”
  遗书不长,短短的几行字,我却翻过来覆过去地看了许久。对于罗四海一案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证据,可以证明那个账户就是用来诈骗的,罗四海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维护了储户的利益。
  可是看着这份遗书,我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罗四海的清白是用另一条人命换回来的,而这个人本可以不用这样死,或者说,她明明可以带着一世清名离开这个世界,却偏偏留下了这样一份遗书。
  在写下这份遗书的时候,她在想什么?
  也许是无奈,无奈自己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也许是无力,无力无法用自己的收入去偿还欠债。但更多的,也许是愧疚,愧疚自己选择了这样一条路。但这个污点,她却从没想过让别人去背。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心心念念的也许是,对不起和没关系。
  对不起,我欺骗了你。没关系,我不会欠任何人。
  又差不多耽误了一天的时间,在证明了吴慧敏的死和我们并没有关系,在我们到达之前她就已经服用过量安眠药去世之后,张静请当地警方出具了一份证明,带着遗书的复印件,我们一起回了家。
  离开庭只剩下几天了,我却没有了出庭的兴趣,只是写了一份答辩状,把证据提交法庭之后,让所里另一个律师代替我出了庭。
  庭审的结果自不必多说,罗四海当庭释放,对赵瑛昊的诉求,法院全部驳回,不予支持。而在张静的运作下,司法局最终并没有真正吊销老罗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但一番措辞严厉的训诫却是免不了的。
  当然,对于那张纸,我们谁都没有放在心上。不过老罗为此要付出的却是接下来一年的工资都要上交张静作为她的零花钱,我就成了老罗的长期饭票。
  这都叫什么事儿?偏偏我对此竟然还毫无怨言,甚至有点儿乐此不疲。
  那天,我正在电脑前研究着一份卷宗,老罗和张静突然闯进了我的办公室。两个人神秘兮兮地拉上了窗帘,关上了门,在我面前坐了下来,老罗的手里还难得地抱着一本法典。司法考试之后,我还没见他看过这东西。
  “你们干吗?”我双手护胸,戒备地看着他们俩。
  “小明哥,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张静意有所指地问道。
  “什么就这么算了?”我一脸的不解。
  “赵瑛昊的事啊,就这么忍了?”
  “你说那事儿啊,不这么算了,还能怎么样?”我喝了一口水,“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你看,我就说吧,这事儿让老简知道,肯定不同意,他就那样人。”老罗摊了摊手。
  “那怎么行啊!”张静绕到我身后,“小明哥,赵瑛昊是坏人啊,你知道放任坏人作恶而不管就是助纣为虐不?本来你可以制止他继续作恶的,可你不管,他就不会受到当头棒喝,在作恶的路上就会越走越远。本来罪恶可以在你这里终结的,可你不管,于是就会有别人遇害,这些罪孽到最后都是要算到你的头上的。”
  听着张静义正词严的话,我忍不住失笑出声:“照你这么说,你小明哥我的决定直接影响着很多人的命运?”
  “那肯定的啊。”
  “那你说说,你们俩打算怎么做?”我随口问道。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张静阴笑着说道,“他能刑事自诉,我们为什么不能?”
  “嗯?”我愣了一下,“怎么个刑事自诉法?”
  “嘿嘿。”老罗贱笑了一声,“《刑法分则》第四章 、第五章里不是还有几个罪名吗?我看就挺适合他的。”他翻开了法典,念道:“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么样,小明哥,联合被他坑过的那几家,干一票?”张静兴致勃勃地说道。
  “你啊你啊。”我摇着头,笑道,“还干一票,跟个土匪似的,哪有点儿警察的样儿啊。要我说,多搜集点儿证据,给司法局寄份材料就完了,咱们可没有精力跟这种人耗着。”
  “也是。”张静点了点头,“狗咬人一口,人总不能反咬回去吧?把狗打死就得了。”
  我下意识地离张静远了点儿。女人果然是恐怖的生物,记仇就算了,大不了以后都不来往,但不把人弄死不罢休,这就有点儿要命了。


第002章 索命遗嘱
  继承人的哀号是假面具遮掩的狂笑。
  ——绪儒斯
  1
  “陈先生。”我半躺在沙发里,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有些为难地看着坐在对面沙发里的“一老一少”。
  老人满头白发,目光呆滞,身子不停地轻微颤抖着。上一秒他还在跟我打着招呼,说着“简律师你好”,下一秒却茫然地看着我,似乎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他应该是同时患有帕金森症和阿尔茨海默病。
  年轻的看起来也有四十多岁了,一脸的憨厚,躲在厚厚的眼镜片后面的双眼眼眸却没有一刻固定在某个位置,一直转来转去。
  中年人看着我的神情不太友善,不过我不太在意。我说过,我的腰不太好,长时间的伏案工作让我患上了严重的腰椎疾病,2013年的那场意外更是让我重病缠身。平时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接待客人,我已经跟他打过招呼了,不过看起来他并不认可。至于光秃秃的脑袋,让我看起来有些像流氓,但是,我的头发有更重要的用处,这个,以后我会告诉你们的。
  这两个人今天来我这里,是希望老人能够在我们律师的见证下立一份对中年人有利的遗嘱。
  这是一项有利可图的业务,没什么投入,轻轻松松几千块钱就可以进账。但这个业务我并不想接,尽管律所目前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运营开支。
  “陈先生,我这么跟您讲吧。”犹豫了一下,我还是说道,“在律师见证遗嘱层面,我国暂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见证书只能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但对遗嘱的有效性无法保证。这涉及财产调查等方方面面的事情,作为律师,我们在这方面是受到很多限制的。如果您需要一份法律效力强的遗嘱,我还是建议您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中年人沉默地点了点头,站起身,连句再见都没有说就搀扶着颤巍巍的老人离开了律所。
  “简大哥,为什么不接啊?这就是个简单的民事请求吧?”送走了两个人,在律所已经待了快十年,却因为老罗的一句话而依旧无怨无悔地做着行政的林菲不解地看着我。
  “你看到那个老人没有?”我微微一笑,“他明显有点儿神志不清,这个遗嘱见证做了将来就是祸事。”
  快三十岁的林菲像个孩子一样吐了吐舌头,小声嘟囔道:“要是罗大哥的话,才不会管这些呢,只要钱到手,杀人不犯法他都能去干。”
  “你就不能学他点儿好?”我躺在沙发上,一只手在腰上胡乱地揉着,一只手拿过茶几上一个没有贴任何标签的药瓶。倒出两片药放进嘴里,嚼碎,接过林菲递来的水,喝了一口,没好气地说道,“他那个人,杀人犯法他也能想着法避开法律去干。”
  现在很多人都注意到了遗嘱的重要性,或许是因为律师这个职业给大家带来的错觉,认为律师就是代表着法律,在律师见证下的遗嘱就一定更具有法律效力。其实,这是个非常错误的认知,我国的法律,律师见证遗嘱是一个空白区,并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在法律效力上,律师见证与普通人的见证没有任何区别。
  按道理,律师见证遗嘱应该要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包括财产的范围、权属等,除非当事人有特殊要求,或做出特别声明。但现实中,律师的调查权限又受到很大限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律师的调查权限又有限,如果当事人隐瞒真相,律师的风险就很大了,甚至将来有可能因为遗嘱纠纷而成为被告。
  我一般都建议当事人最好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公证处会对遗产的范围、权属、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是真实意思的表达等进行严格审查。
  一旦将来有了纠纷,在所有已知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这种案子并不少见。2006年,北京东城法院裁定一份律师见证遗嘱无效,当事人李女士起诉律所索赔二十二万余元;2009年,北京丰台法院裁定一份律师见证遗嘱无效,当事人侯先生起诉律所索赔三十余万元。
  律师见证遗嘱的地位其实比普通人的见证地位更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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