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年9月11日,熊希龄的“名流内阁”,又称“人才内阁”终告组成。
袁世凯于9月4日发布命令,准外交总长陆徵祥、财政总长周学熙、司法总长许世英、农林总长陈振先、交通总长朱启钤辞职。
11日,特任孙宝琦为外交总长、朱启钤为内务总长、梁启超为司法总长、汪大燮为教育总长、段祺瑞为陆军总长、刘冠雄为海军总长、张謇为工商总长、周自齐为交通总长、熊希龄兼财政总长、张謇兼农林总长。
在组阁的筹议期间,财政困难达于极点,为财政问题连开几次会议,北方八省均有代表参加,由会长梁士诒主持。当时,梁士诒既是交通系首脑,在财政方面亦紧握大权。熊兼财政总长后,梁才解除了财政次长的职务。
熊内阁仍然短命,于民国2年9月11日成立,3年2月12日改组,熊下台,由孙宝琦代理。
前面曾一再谈过,民国初年政府最大问题是财政,具体一点说,这时的中国,谈不上财政,只有借债。一个政客在政治上的势力,就看他借钱的能力,能向外人举债,便表示他在本国政治上有势力。
熊希龄是袁世凯任总统后的首任财政总长,迨他组阁后,又以国务总理之尊兼任财长,可是这位财政专家却困于财政。
当民国2年岁末和民国3年岁初之间的旧历年,需用的支出共为770万元,如照预计,向京奉、京汉两路商借250万元,收江西、浙江、陕西、山东、江苏、河南各省国税所解款,每省多则40万,少则15万,根据各省呈报,总额有240万元,两项合共500万元,其余尚差之300余万元,则以即将发行之六厘八厘公债略为通融,勉强便可渡过难关。但实际情形呢?各省解款到京,合计仅110万元,不到预期的半数,另加五国银团年底预垫借75万两(折合约100万元),收入和支出相差甚巨。至于京奉、京汉线的收入,交通部声称将以供给支付借款本利及保险费,不肯通融。于是这位长袖善舞的凤凰总理,便不免捉襟见肘了。
年关已届,腊鼓频催,熊总理大有王小二过年之苦。在这万难时期,交通系首领梁士诒露了一手,他在除夕的前三天,捧了500万元银票呈给袁,请袁亲手交给熊。这一手使得第一流财政家的熊希龄大为丢人,据说熊接钱时面红耳赤,不胜难堪。
熊自上台那一天起,就因为财政总长人选问题与袁意见相左,袁虽允熊自兼财长,可是交通系的首领梁士诒却在财政上常给熊下不了台,加上各省军阀都气势汹汹地向国务院索讨军饷,熊简直无法应付,曾建议大举裁兵,节省财政开支,全国陆军以20师为限。这建议被陆军总长段祺瑞坚决反对,甚至在国务会议席上拍案大骂,使熊极为难堪。
熊不只受交通系和军方的夹棍,还得罪了法制局派以及财政部的旧派系。财政部的旧派系和熊搞不拢,纷纷投入交通系。熊和北洋军系的人又毫无往还,其在政坛上完全孤立无援,仅赖进步党的梁启超、张謇和汪大燮,而这三位名流,在当时的政局中已起不了作用。
熊是个乡土观念很重的人,他和湖南都督谭延闿私交极厚,二次革命时,他力主不对湖南用兵。谭延闿离开湖南后,他更强调勿派兵入湘,这一主张和北洋军系的人完全相反,据说熊在组阁前曾向国民党的某要人表示,决不派一兵一卒赴湘,因此不肯自食其言。谭延闿在二次革命失败后入京听候处分时,熊使不出力量帮他的忙,他知道谭的湘督一席要撤换时,建议调云南都督蔡锷督湘。蔡不仅是湖南人,又是进步党领袖梁启超的得意门生,熊向袁保证蔡是拥护“中央”的,并强调国民党在湖南的力量已经消灭,就没有派“中央军”到湖南的必要,因“中央军”到湖南,只能引起湖南人的排外感,有害于湖南而无利于“中央”。熊这番努力完全为了乡梓,他知道北洋军的纪律很坏,所以竭力阻止北洋军入湘,他的努力当然是失败。
据说袁曾答应熊,派蔡锷督湘,可是结果却派了汤芗铭为湖南都督,调蔡锷入京暗中监视,熊内心的不舒服,可以想见。汤芗铭督湘后,在湖南大兴党狱,杀人如麻,北洋军这时已把湖南当作他们的征服地,烧杀淫掳,无所不为,湖南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旅京的湖南同乡,经常向熊控诉北洋军无法无天的暴行,要求熊以国务总理的地位,替3000万湖南人请命,可是熊能有何作为呢?
由于这些蛛丝马迹,因此这时的北京,盛传总统和总理不睦之说。不过总统府内的人士则力称毫无其事,当时政坛红人梁士诒曾语人说:外边老是传说内阁要垮台,这是从何说起,内阁刚上台还没有唱戏,如何便倒?梁的话自不是由衷之言,不过熊、梁虽然暗中勾心斗角,可是梁毫无问鼎总理之打算,只不过梁这时对于财政极有影响力,在这方面,熊、梁是有冲突的。
熊虽然已经四面楚歌,可是还在勉强挣扎。民国3年(1914年)初,北京报纸竟把去年熊在热河都统任内,牵连热河行宫盗宝案刊出,堂堂国务总理公然和盗宝案有关,报纸毫不留情面,自然是有人主使的。熊看了很生气,曾函请内务部转知检察厅查究其事,警察厅将原信照转到地方检察厅,地方检察厅竟在信上批了“饬具诉状,原件却回”八个字,这对于现任国务总理是完全不给颜面,除了袁的授意,如何会这么做呢?
民国3年2月7日,熊请辞职,辞职书有云:“筹维鲜效,擘理多疏,任重才轻,心余力绌……恐误国事于无形,致愆尤之丛集。……”袁批准熊辞去财政总长兼职。熊再于2月12日上书恳辞总理,辞职书云:“窃希龄猥以才力竭蹶,贻误国是,恳请退避贤路,乃蒙钧谕优嘉,仅准免其兼任,希龄自顾何人,敢再渎请。惟是泛水之舟,操舵者既无驾驶能力,必须易人,乃可渡登彼岸。时局艰危,无以异此。倘自知其力不能胜,而复勉强支持,将恐载胥及溺,补救为难。希龄一身不足惜,其如国事何?谨再陈情,伏乞俯如所请,另简贤员,提任国务,俾得少免咎戾,曲荷保全,无任感悚待命之至。”袁乃予以批准,原批云:“据呈已悉,该总理兼任艰巨,夙矢精勤,前者陈请辞职,特许免兼财政,以节贤劳,至于任重钧衡,方冀情深维系,乃仍申前请,弥切去思,念时局之多艰,思得贤而共理,再三慰留,并命国务员合辞敦劝,维舟楫共济之忱,深切金玉弥育之感,既执祛之莫遂,怅回辔以无从,勉顺所陈,准免国务总理本官。此时高引,谅有幸于遂初,他日讦谟,愿无忘于辰告。此批。”袁在熊第二次辞职书予以批准后,派孙宝琦代理。
熊希龄于民国2年9月11日组阁成立,到民国3年2月12日交卸,时间还不到半年,受够了气,吃够了苦。随熊去职的是汪大燮、梁启超、张謇。袁既准许这几位名流去职,同时又想以一些空名义来羁縻他们,于是发表熊希龄为全国煤油督办,张謇为全国水利局总裁,梁启超为全国币制局总裁。孙宝琦代理国务总理是看管内阁,以周自齐调署财政总长,朱启钤兼代交通总长,章宗祥代理司法总长,严修代理教育总长。
国务院秘书长陈汉第于熊辞职前,曾愤然对新闻记者说:“总理已寿终正寝,而我辈尚不能不亲视含殓。”由于这句话传出很多枝节,有家报纸刊载熊希龄对人说:我已病死,看不到抬棺材出门。这意思是说总统制已决定,副署于总统制等于是棺材出门。
熊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读者试一回忆,当民国2年秋季,袁要熊出而组阁时熊是多么意气昂扬,那时候袁是要这些名流政客和进步党为他装点门面,在国会中做袁的友党,帮助袁对付国民党,选举袁为正式大总统,推翻《约法》,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这些事一一完成后,名流内阁变成了袁的赘瘤,进步党也失去作为工具的地位,连黎元洪都要押解来京软禁,熊希龄算得什么,在这个时候,他不辞职也非下台不可了。
第55章 民国正式总统
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对于组织政府的程序是这样规定的:根据《约法》只能产生临时总统和临时政府,然后由临时总统根据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国会选举法与组织法,于十个月内完成正式国会的选举与召集,再由国会制定宪法;根据宪法,产生正式总统和正式政府。
但是袁已迫不及待地要改临时总统为正式总统,这时虽然正式国会已成立,可是选举总统必须根据总统选举法,而总统选举法又是宪法的一部分,所以必须先制定和公布宪法。按照这个程序,必需相当时日,而袁急切要做总统,这真是急惊风遇到了慢郎中,于是北洋系便想出了一个借口说:列强各国政府在中国正式总统没有产生前,是不会承认中国的,如果民国再不被各国承认,则中国有被瓜分之虞;因此,先选举总统,是拥护共和,巩固民国的主要关键。
同时,全国19省区的军事长官联名发表通电,主张先选总统,后制宪法,这道通电是由黎元洪领衔的。
折中的方案在袁的策划下制定,那是把总统选举法从宪法中提出来,由国会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前予以制定,提交参、众两院联席会予以公布,以便提前选举总统。
这时的国会,虽然国民党还是多数,但是国民党议员已是袁的政治俘虏,至于进步党更是亲袁而和国民党打对台的。可是袁还不放心,又由袁的亲信,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组织了一个公民党。这个党的任务完全为了提前选举总统,它是于民国2年9月18日成立的,它包括三个小政团:(一)议员同志会,这是旧民主党山西议员李庆芳组织的;(二)潜社,广东人士所组织的;(三)集益社,亦是广东人所结合的团体。公民党的党纲是:“以国家之权力,实行政治之统一,增进国民之幸福。”公民党的政策是:“以提前选举正式总统为第一要务。”
在这时候,既然先选总统成为必然之势,部分国民党议员便幻想在选举袁为正式总统之后,就可迅速制定和公布宪法,用以引袁走上法治之路。这是把制宪问题颠倒来办,先选总统,后制宪法,已经不只是逾越了法律程序,也证明了袁的自私心。袁在国家大法面前,可以任意为所欲为,根本视政府为私产,宪法对袁又能有何约束能力呢?
在总统法中,规定总统任期六年,不得连任。袁表示总统三年任期更好,但明定不得留任,则军队将不受节制,身为总统而有五日京兆之心,殊难办事。袁如此重视这一规定,即表示他有永久占有总统位置的私心。袁急切希望总统选举能够提早完成,以便民国2年的双十节正式就任。
民国2年参众两院通过了先选举总统案。10月4日宪法会议公布了匆匆制成的总统选举法,同时,决定于10月6日举行总统选举。照当时情况,除了袁以外,全国没有一个人参加竞选总统;公民党是全力促成的,进步党也是亦步亦趋,国民党无力反对,其他小党无足轻重,袁是百分之百地能够当选。怎知袁做贼心虚,生怕出了意外,竟嗾使军警和便衣侦探化装为“公民团”,自宣武门至众议院,把国会包围得水泄不通,议员只许进不许出,为了怕选举的人数不足而流产。这些自称为公民团的公民,在国会门外大声叫嚣说:“今天不选出我们中意的大总统,你们休想出来。”这一来倒反而激怒了议员们。根据总统选举法,当选的总统必须得票占投票人数四分之三,而投票人数必须超过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选举投票用无记名。
正式投票开始,出席两院议员共759人,第一次开票,袁得471票,黎元洪得154票,孙文、伍廷芳各得几票,因票数不足流产;第二次开票,袁得497票,黎得161票,仍不足法定票数;第三次开票,袁得507票才告勉强当选。这次选举,是在武力威胁国会和没有竞选对象的情况下进行的,可是还经过了三次投票袁世凯才勉强当选,这与一年前南京临时参议院全场一致举选袁为临时大总统,并且尊袁为中国华盛顿的情况相较,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当国会宣布袁世凯当选中华民国大总统时,国会外面聚集的“公民”们在有人导演下,呼“总统万岁!”然后向一个人当场领赏,陆续散去。可怜这些国会议员们自上午8时进入议场投票,直搞到下午10时才还我自由,又饿又累,疲惫不堪。
第二天选举副总统,国会外面没有“请愿”的公民,会场内也平静极了,黎元洪在出席议员719人中,获得610票;比之先一天总统的难产,真有劳逸之分了。黎这年恰恰50整寿,生日是10月18日。
民国2年10月10日,袁世凯果然如愿以偿地正式就任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就职典礼在清朝皇帝登基的太和殿举行,礼毕又在天安门举行阅兵典礼,同时发表国庆日授勋令,得到勋一位的是清室总管世续、嵩山老友徐世昌、赵秉钧,各省都督大都得到勋二位,各省民政长则得到勋三位。就在袁就职的这一天,俄、法、英、德、奥、意、日、比、丹、葡、荷、瑞、挪等国政府均发出照会,承认民国。逊清皇室亦派代表向袁祝贺。
民国2年10月10日,是辛亥武昌起义二周年纪念日,又是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袁世凯就职之日。这一天,参加总统就任大典的贵宾都需穿大礼服,戴大礼帽。先一天,北京城大雨倾盆,街市中泥深三尺,由于总统就职大典,参加宾客甚众,全城马车租赁一空,马车之外继之以骡车、人力车。观礼来宾均在西华门下车,入门后,两侧左右都是来宾的休息室,有:行政官、司法官、议员、中外记者、蒙藏代表、银行团、清室代表和各国使节休息室。
大典是10月10日10时10分开始,袁世凯乘八人大轿,前面有金冠蓝服持戟的卫队240人前导,后面还有四乘小轿,是文官长梁士诒、次长夏寿田、武官长荫昌、次长唐在礼。
来宾们鱼贯进入礼堂——太和殿,文武百官立东侧,来宾立西侧,国会议员立中间。殿中有一台,礼堂二字悬于台上,其后交叉国旗。本来所安排的次序,议员亦是立在西侧,参议院议长王家襄曾代表议员向大典筹备处长、内务总长朱启钤提抗议,王说:议员系证人资格,不可与行政官同立,应该居中听总统宣誓,否则将成为宪法问题。大典筹备处接受了这个意见,议员才改立中间;可是报纸上则批评为不当,认为议员不是议会,议员只是一个人,不得在议会以外行其议员职务,总统只应向国旗宣誓,不该向议员宣誓。
当观礼人员全部如仪站立,于是金冠蓝服持戟的卫队即引导袁世凯——民国首任大总统登上礼台。由赞礼官程克司仪,袁世凯宣读誓词:“余誓以至诚谨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然后由袁致词,然后与会人士三呼万岁,最后礼成。
礼成后,袁世凯复于偏殿接见外交团和逊清皇室代表溥伦。
就职典礼结束后即在武英殿举行茶会,招待全部观礼的来宾,只见武英殿上,一片高礼帽、大礼服,重重叠叠,十分之九的人都是第一次穿洋礼服,手也不知该放何处,手帕也不知如何使用,有的裤子长到拖地,有的裤子短得像短裤。
这天下午4时,第二届共和纪念会在先农坛举行,由于天雨,景况异常冷清。先农坛祭室中悬有革命烈士肖像,这时,孙中山和黄兴等的相片已卸下,弃置一室。室中联对甚多,有一联是:“画虎仅成皮,愿诸公毋忘在莒。坠驴还失笑,喜今日得见重华。”
晚9时半是外交部酒会,座设石大人胡同的迎宾馆,就是新的外交部部址,由外交总长孙宝琦署名,招待各国公使及其夫人,各国银行团、商界、报界的领袖及其夫人,中国国务员及行政首长。孙宝琦偕次长曹汝霖亲自接待。酒会后即舞会,中国贵夫人中,以顾维钧夫人最出风头,她是前国务总理唐绍仪的女公子,为当时社交界之花。
袁就任民国大总统,发表宣言书,全文很长,这是一篇政策宣言,可以看出袁当时的抱负。特抄录于后:
余不才,忝居政界数十年,向持稳健主义,以为立国大本,在修明法度,整饬纪纲,而后应时势之所宜,合人群而进化。故历办革新诸政,凡足以开风气者,必一一图之。但余取渐进而不取急进,以国家人民之重,未可作孤注之一掷,而四千年先民之教泽,尤不可使斫丧无余地!戊申以后,归田课耕,不复与闻政事,生平救国之志,已如过眼烟云。乃武汉事起,为时势所迫,身当其冲,大惧吾国吾民之无以生存,而思减少其痛苦。后清帝逊位,共和告成,以五大族之不弃,推为临时大总统。此种政体,吾国四千年前已有雏形,本无足异;乃事权牵掣,无可进行,夙夜彷徨,难安寝馈。然且忍之又忍,希望和平。乃本年七月间,少数暴民,破坏统一,倾覆国家,此东亚初生之民国,惴惴焉将不保。余为救国救民计,不得已而用兵,幸人心厌乱,将士用命,不及两月,内乱戡平。极思解职归田,长享共和幸福,而国民会议群相推举,各友邦又以余被选之日,为承认之期,何敢高蹈鸣谦,以致摇动国基,负我父老子弟之期望!盖余亦国民一分子,耿耿此心,但知救国救民,成败利钝不敢知,劳逸毁誉不敢计,是以勉就兹职。今将以余极诚恳亲爱之意,与我国民一言之:
西儒恒言,立宪国重法律,共和国重道德,顾道德为体,而法律为用。今将使吾民一跃而进为共和国民,不得不借法律以辅道德之用。余历访法美各国学问家,而得共和定义。共和政体者,采大众意思,制定完全法律,而大众严守之;若法律外之自由,则共耻之。此种守法习惯,必积久养成,如起居之有时,饮食之有节,而后为法治国。吾国民性最驯,惟薄于守法之习惯。余望国民共守本国法律,习之既久,则道德日高,而不自知矣。
又共和国以人民为主体,人民大多数之公意,在安居乐业。改革以后,人民受种种刺激,言之惨然,余日望人民恢复元气,不敢行一扰民之政,而无术以预防暴民,致良民不免受其荼毒,是余引为憾事者也。余愿极力设法使人民真享共和幸福,以达于乐利主义之目的。
国民生计日戚,迫于饥寒,暴民之尤狡者,利用此等贫民,驱之死地,可悯之至。欲国之长治久安,必使人人皆有生计。而欲达此目的,则必趋重于农工商。余闻文明国头等人物,往往愿为实业家。吾国天时地利,不让诸强,徒以垦牧不讲,工艺不良,矿产林渔,弃货于地,无凭贸易,出口日减,譬诸富人藏窖,而日日忧贫。余愿全国人民,注意实业,以期利用厚生,根本自固。
虽然,实业之不发达,厥有二因:一在教育之幼稚;一在资本之缺少。无论何项实业,皆与科学相关,理化之不知,汽电之不讲,人方以学战、以商战,我则墨守旧法,迷信空谈。余愿国民输入外国文明教育,即政治、法律等学,亦皆有实际而无空言。余对于教育之观念如是。
实业非资本不办,以吾国地质之膏腴,物力之丰富,岂得谓贫?生人所需,不出衣食住之属,金钱其筹码耳。但金钱不足,无以为兑换之资,缺少金钱,犹缺少筹码,故欲备一切实业之开办,资本不得不仰诸富有筹码之乡邻。迨地利既辟,无旷土,无游民,所借资本母子相生,除偿还本利外,尚有赢余,比诸藏窖而忧贫苦者如何?故愿吾国输入外国资本,以振兴本国实业。
夫输入外国文明与其资本,是国家主义,而实世界主义。世界文明之极,无非以己之有余济人之不足,使社会各得其所,几无国界可言。孔子喜言大同,吾国现行共和,则闭关时代之旧思想,必当扫除净绝。凡我国民,既守本国自定之法律,尤须知万国共同之法律。与各国往来,事事文明对待,万不可有歧视外人之意见,致生障碍,而背公理。迩来各国对我政策,皆主和平中正,遇事诸多赞助,固征世界之文明,尤感友邦之睦谊。凡我国民,务当深明此义,以开诚布公,巩固邦交为重。本大总统声明:所有前清政府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各外国政府所订条约公约,必应恪守,及前政府与外国公司人民所订之正当契约,亦当恪守。又各外国人民,在中国按国际契约及国内法律并各项成案成例已享之权利并特权豁免各事,亦切实承认,以联交谊,而保和平。凡我国民,当知此为国际上当然之理;盖我有真心和好之证据,乃能以礼往来也。
余之所以告国民者,此其大略也,而又重言以申明者,仍不外道德二字。道德范围广大,圣贤千万语而不能尽其词。余所能领会者,约言之,则忠信笃敬而已。
忠之本义,忠于一国,非忠于一人也。人人以国为本位,勿以一身一家为本位,乃能屈小己以利大群,其要在轻权利重义务,不以一己之权利妨害国家之大局,而义务心出焉!是谓忠。
孔子云:“民无信不立”,文明各国,有以诈欺行为诮人者,其受辱若挞之于市朝。华盛顿幼时,受其父教,即不作诳语。吾国向重信义,近来人心不古,习为诪张,立身且难,何况立国?前清曾国藩云:“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故无论对内对外,必当以信。
何谓笃?文明各国,保存国粹,虽一名一物,惟恐或失,不害其进化之速也。吾国向以名教为大防,经四千年之胚胎变化,自有不可磨灭者存;乃或偏于理想,毁弃一切,不做实事,专说大话,未得外国之一长,先抛本国之所有,天性浇薄,传染成风,本之不存,叶将焉附?故救之以笃。
何谓敬?有恒心然后有恒业,人而无恒,则有事时犯一乱字,无事时犯一偷字,职业所在,惰气乘之,万事败坏于悠忽之中,而无人负责,徒为旁观嘲讽之语,而己之分内事,转漠然不察,始知古人敬事二字,有昧乎其言之也!故去傲去惰,必以敬。
以上忠信笃敬四字,余矢与国民共勉之!日诵于心,勿去于口。盖是非善恶,为立国之大方针,民之好恶,虽不尽同,而是非善恶,必有标准,大致奉公守法者则为是为善,越礼犯义者则为非为恶。余愿国人有辨别心。人亦有言,文明日进,则由俭入奢,是已,若以贫弱不堪之国,不学他人之文明,而惟学其奢华,是以病夫与壮士斗也!近岁以来,国民生活程度日高,而富力降而愈下。国奢示俭,古人言之,余愿国民于道德中尤注意于俭德。
总而言之,法律与道德同时并进,则共和之国度,乃稳固而不摇。至国防问题,吾国正在休养生息之时,尚非武力竞争之时;惟余所切切于心者,海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义务,以保护人民为天职,各将领谁不知之?而此二者,颇为近日风潮所鼓荡,未能完全收效,是余统率之责,有未尽也。此后当于精神教育十分注意,以对于人民。
故余以最诚挚亲爱之意申告于国民曰:余一日在职,必一日负责!顾中华民国者,四万万人民之中华民国也,兄弟睦则家和;全国之人同心同德,则国必兴。余以此祝我中华民国焉!
第56章 袁和国会交恶
当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似乎对敌人相当宽大,他把这次事件的责任完全推在国民党领袖和独立省区的国民党系军人身上,因此国民党仍能存在,国民党议员也仍能照常出席国会;而国会中国民党也占了相当大的多数,这实在是一件极为有趣的现象。在当时大家都很难理解,因为袁并不是这么一个雍容而豁达大度的人。可是不久,这个疑窦就被打破了,原来袁是要利用国会来选举正式总统,而国会中如果没有国民党,便不够法定的人数,所以才有这么“宽宏大量”。
袁在总统选举法由国会公布时,就非常不快,他认为法律的公布权应该属于总统,立法机关不可直接公布。只是当时他要委曲妥协,以待国会选举他为总统,所以不便显露出不满态度;而且因为他要在极短时间内,抢在双十节就职,所以更没有时间来进行争论。但到了正式就任大总统后,第一件事就是向国会争“法律的公布权”。
当时北京的参众两院议员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于天坛议决草案十一章一百一十二条,提交宪法会议审议。袁恐宪法不利于己,乃明白宣布:“所有之法令,均须经大总统公布,始能有效。”在他就职不到一个星期,即10月16日遂提出增修《约法》案于众议院,全文如下:
为咨行事:查《临时约法》,原为临时政府而设,自公布施行以来,于兹已二十阅月矣。其于国家之根本组织,固系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粗具规模,然于国家之政治刷新,要亦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横生障碍。综计临时期内,政府左支右绌于上,国民疾首蹙额于下;而关于内政外交诸大问题,利害卒以相悬,得失仅以相等,驯至国势日削,政务日隳,而我四万万同胞之憔悴于水深火热之中者且日甚。凡此种种,无一非缘《约法》之束缚驰骤而来。……本大总统证以二十阅月之经验,凡从《约法》上所生障碍,均有种种事实可凭。窃谓正式政府之所以别于临时政府者,非有一正式之大总统,遂可为中华民国国际上之美观而已也,必其政治刷新,确有以餍足吾民之望,而后可以收拾乱极思治之人心。顾政治之能刷新与否,必自增修《约法》始;盖《约法》上行政首长之职任不完,则事实上总揽政务之统一无望;故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临时约法》第四章 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苟此种种之困难,其痛苦若仅及于大总统之一人一身,又何难以补苴弥缝之术,相与周旋;无如我国民喁喁望治之殷,且各挟其身命财产之重,以求保障于藐躬。本大总统一人一身之受缚于《约法》,直不啻胥吾四万万同胞之身命财产之重,同受束缚于《约法》!本大总统无状,尸位以至今日,万万不敢再博维持《约法》之虚名,致我国民之哀无告者,且身受施行《约法》之实祸。查《临时约法》第五十五条所定大总统有提议增修《约法》之权,兹特于受任伊始,将《约法》内应行增加修正之处,汇提一增修案,并逐条附具理由,俾资讨论。除《约法》公布在前,按照后颁法律,须即酌加修正者,如各条内之“临时”字样,应请删除,“参议院”字样,应请改为“国会”字样,暨其余事实,业已变更,应行删除各条各项,由国会并案议决外,相应将提出增修条约法案,另缮清单,咨行贵院查照。事关紧急,并希从速议决见复可也。
袁向众议院提出的“增修约法案”,要把《临时约法》中责任内阁制改为总统制;同时有应修正者三条,应追加者二条。应修正的是原“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得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使节,得宣战、媾和及与外国缔结条约;但均须提交参议院议决或取得参议院之同意。”一条中,取消但书,使大总统无须取得国会同意,就能行使上述权力。应追加的是:“大总统为保持公安,防御灾患,于国会闭会时,得制定与法律同效力之教令。大总统遇有紧急需用,得以教令为临时财政处分。”是扩大总统权力的要求。
这时国会制宪已进入三读,因此议员们认为正式宪法即将完成,《临时约法》即将废止,没有增修《临时约法》的必要,乃置之不议。袁这时凶狠的面目就显露出来,于10月22日特派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八人代表他列席宪法会议,并送一致宪法会议的咨文如下:
为咨行事:查《国会组织法》载:民国宪法案由民国议会起草及议定。迭经民国议会组织民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暨特开宪法会议。本大总统深维我中华民国开创之苦,建设之难,对于关系国家根本之宪法案,甚望可以早日告成,以期共和政治之发达。惟查《临时约法》载明大总统有增修约法之权。诚以宪法成立,执行之责在大总统,宪法未制定以前,约法效力,原与宪法相等,其所以予大总统此项特权者,盖非是则国权运用易涉偏倚;且国家之治乱兴亡,每与根本大法为消长。大总统既为代表政府总揽政务之国家元首,于关系国家治乱兴亡之大法,若不能有一定之意思表示,使议法者得所折衷,则由国家根本大法所发生之危险,势必酝酿于无形,甚或补救之无术,是岂国家制定根本大法之本意哉?本大总统前膺临时大总统之任,一年有余,行政甘苦,知之较悉,国民疾苦,察之较真。现在既居大总统之职,将来即负执行民国议会所拟宪法之责,苟见有执行困难,及影响于国家治乱兴亡之处,势未敢自已于言。况共和成立,本大总统幸得周旋于其间,今既承国民推举,负此重任,而对于民国根本组织之宪法大典,设有所知而不言,或言之而不尽,殊背忠于民国之素志。兹本大总统谨以至诚对于民国宪法有所陈述,特饬国务院派遣委员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前往,代表本大总统之意见;嗣后贵会开议时,或开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开宪法审议会,均希先期知照国务院,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相应咨明贵会,请烦查照可也。
袁世凯派了八个委员前赴宪法委员会,要求列席,宪法会议认为该会性质和参众两院不同,大总统对于该会既无提案权,当然不必派员出席说明;宪法起草委员会亦认为袁派员出席会议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同时,根据宪法起草规则规定,除两院议员外,其他机关人员,不但不能参加,即旁听也不应该,遂以此理由拒绝政府委员列席。
这时的北京国会,本已是袁掌中的玩物,袁要如何便如何,而宪法会议亦准备接受袁的“扩大总统权力”。在国会议员来说,所仅存的希望,只是要袁维持国会外貌的尊严,维持议员个人的地位,稍留颜面,依照一定程序,制定一部袁可同意的宪法。怎知袁竟一点不留余地,公然派员干涉制宪,使国会没有接受的余地,因此坚拒接待八代表。
袁为此怒不可遏,遂于10月25日通电各省军民长官,反对宪法草案,其文曰:
制定宪法,关系民国存亡,应如何审议精详,力求完全;乃国民党人破坏者多,始则记名政党,为虎作伥,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无可讳言。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该党议员居其多数,闻所拟宪法草案,妨害国家者甚多。……本大总统忝受付托之重,坚持保国救民之宗旨,确见及此等违背共和政体之宪法,影响于国家治乱兴亡者极大,何敢默而不言?《临时约法》,大总统有提议修改约法之权;又美国议定宪法时,华盛顿充独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联合会议议长,虽寡所提议,而国民卅万人出众议院一人之规定,实华盛顿所主张;法国制定宪法时,马卖马洪被选为正式大总统,命外务大臣布罗列向国民会议提出宪法草案,即为法国现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国第一任大总统与闻宪法之事,具有先例可援用,特派员前赴国会陈述意见,以尽我保国救民之微忱。草案内谬点甚多,一面已约集中外法家,公共讨论,仍当随时续告。各该文武长官,同为国民一分子,且各负保卫治安之责,对于国家根本大法,利害与共,亦未便知而不言,务望逐条研究讨论,于电到五日内迅速条陈电复,以凭采择。
早在10月8日,安徽都督倪嗣冲已通电主张解散国民党:“凡该党身居要津者,均驱之回籍。”自袁发出上电后,辫子军统帅张勋痛斥:“宪法草案荒谬绝伦……勋虽不才,诛锄叛逆,以身许国,万死不辞。”淮军老将姜桂题骂国会议员为国民公敌,少年新进。有人主张解散国会,以法制局为制宪机关。
这一切喊打喊杀的言论,忘了一个事实:他们所拥戴的袁大总统,正是这个“国民公敌”的国会所产生的。
第57章 袁解散国民党
民国2年11月4日,袁遂借二次革命为名,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将国民党议员资格剥夺,追缴证书、会章,被追缴者共438人。
为解散国民党,前后共发了三道命令。
当袁下令解散国民党之前,进步党首领梁启超听到袁已决心这么做了,乃匆匆忙忙地跑到总统府,希望袁顾全大局,勿走向不可收拾的路上。他到总统府门口,侍卫阻挡他入内,告诉他说:“总统正在讨论要紧的公事,请总长(梁是司法部总长)明天来吧!”梁发急说:“我正是有要紧的公事要和总统商量,我在这里等一会吧!”梁等了好大半天,侍卫才向他说:“总统有请。”梁见到袁后,说了一大篇道理,劝袁勿下命令解散国民党,袁微笑而有耐心地听他陈说,最后,袁淡淡地说:“晚了!命令已经发出了!”
就在命令发布的同时,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出动了300多人包围外彰仪门大街的国民党北京支部,第二天又包围了参众两院,甚至半夜跑到国民党议员的家里,缴获了国民党议员的证书、徽章共300多件。
国民党遭遇到严重而非法的迫害,进步党虽然反对国民党,可是,兔死狐悲,也很寒心。梁启超既然向袁当面要求没有结果,他乃做第二步努力,就是在国务院秘密会议上讨论这个问题时,表示激烈的反对。他认为袁的解散国民党命令未经国务会议通过,主张内阁全体辞职,以表示对袁的抗议。他的这个提议,大家都默不作声,面面相觑,坐在主席位子上的熊希龄也是面部毫无表情,不置可否,因此这个提议只好不了了之。
进步党的另一个领袖,众议院议长汤化龙对解散国民党也表示极大的愤慨,尤其对于取消国民党籍的国会议员,认为更是罪大恶极。他表示:议员资格应由国会本身来解决,总统出动军警来干涉是不合法的,如果政府认为某些议员有附乱嫌疑,则应提出确实证据,请国会依法处理。因此,他对议院秘书处下达指示,以后议会开会的通知书,仍照以前一样投送,不管他是任何党派的议员。同时,他还跑到总统府向袁直接交涉,请发还“未附乱”议员的证书和徽章,以免国会流会。据说袁总统对这位汤议长很不客气,只是冷冷地向他瞟了一眼,一句话也不说,汤化龙只落得个下不了台。进步党最后做更大的努力,他们请名义上是进步党领袖的黎元洪打电报给袁,希求挽救这个破裂的局势,可是袁也一样不理不睬。
11月14日袁的第三道解散国民党命令中,勒令所有已追缴证书和徽章的议员们,如果要离开北京,需要觅五人以上的连环保,担保离京后不做任何反对袁政府的言论和行动。
参议院继众议院之后,于12月3日,质问政府以命令取消议员资格,致两院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兹节抄如下:
……前月初四日政府忽有追缴议员证书徽章之命令,并以暴力禁阻议员到院,其数多至四百余人。令下之日,举国惶骇,人心骚动。两院因不足法定人数,至今一月,不得开会,此事于民国国体、政体有重大关系。大总统令出府中,用意或别有在,而法有明文,国务员辅弼总统,列名副署,其于此令不能不负责任。兹仅依约法第十九条第九款、议院法第四十条,提出质问书于国务员,并依议院法第四十条,限政府三日内答复!……
下面是“众议院质问追缴国民党议员证书徽章影响及于国会书”:
民国不能一日无国会,国会议员不能由政府取消,此世界共和国之通义,立宪政治之大经也。近阅报载,大总统十一月四日命令解散国民党,并追缴隶籍该党国会议员证书徽章;夫该党本部与南方乱党勾结,政府依法律委任,以行政命令解散不法之结社,凡我国民,无不认为正当,独是国民党与隶籍国民党之议员,在法律本属两事,其处分自不能从同。假令议员而与乱党通谋,确有证据,勿论隶何党籍,均得按法惩治,否则确与乱事无涉,即隶国民党籍,亦不能牵连取消。盖党自党而议员自议员,二者性质不侔,即不能并为一谈。查《议院法》第八条,议员于开会后发现不合资格之疑义时,各院议员得陈请本院审查,由院议决,选举十三人组织特别委员会审查之。据此,议员资格之疑议,其审查权属之两院,院法规定,彰彰可证。今政府以隶籍国民党之议员早不以法律上合格之议员,自居为理由,岂非以政府而审查议员资格,侵害国会法定之权限乎?至于追缴证书徽章,直以命令取消议员资格,细按《约法》,大总统无此特权,不识政府毅然出此,根据何种法律?此不能不怀疑者一也。十一月四日命令之结果,国民党议员被取消者三百余人,次日又追加百余人,遂过议员总额之半,两院均不能开会。查议员中有早已脱该党党籍,改入他党,或素称稳健,曾通电反对赣乱者,亦一同取消。政府确为惩治内乱嫌疑耶?则应检查证据,分别提交法院审判,不得以概括办法,良莠不分,致令国会人数不足,使不蒙解散之名,而受解散之实也!近复报纸纷传政府将组织行政委员会修改《国会组织法》,改组国会。此种传说是否属实,姑不具论,究竟政府方针,对于民国是否有国会之必要?对于国会是否以法律为正当之解决?此不能不怀疑者二也。议员等对于国民党,素深恶绝,当南方无事,政府敷衍伟人之时,于彼破坏主张,无不严厉攻击。及湖口乱起,天下震动,亦曾连名通电,声罪致讨。今政府去害群扶正气为前提,实与议员等素志符合,唯去之之方,是否适法?扶之之道,是否诚心?群怀疑虑,势难缄默。兹依《议院法》第四十条质问,应请政府于三日内明白答复。民国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北京国务院在民国2年12月23日向参议院提出答复书如下:
……依《约法》第十九条暨《国会组织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质问权为议院职权之一,非议员职权之一,其义甚明,故质问之行使,无论《议院法》有如何连署之规定,虽不必由院议公决,要不能不经由议院提出,是以议员迭次依《议院法》而提出质问书,均于议院有《国会组织法》第十五条所定总议员过半数之出席,得以开议时,由议长以开议日期报告文件之际提出报告,此执行《国会组织法》暨《议院法》之通例,实为两院所现行,断未有不经此项手续,而可以滥行质问者也。兹来咨既称两院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前议院所有之质问权,当然因不能开会之结果,而不能提出。……查两院议长,业于十一月十三日,以两院议员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不得已于十一月十四日起,停发议事日程等语,通告有案。此次质问书之提出,在议院议长通告停发议事日程之后,既已停发议事日程,何能提出质问书?且查当日提出质问书之情形,系发生于两院现有议员之谈话会,以法律规定所无之谈话会,而提出属于法律上议院职权之质问书,实为《约法》、《国会组织法》、《议院法》规定所未特许。政府为尊重国会起见,对于不足法定人数之议员,非法所提出之质问书,应不负法律上答复之义务。惟查各该质问书,于追缴隶籍国民党议员证书徽章,及令内务总长分别查取本届合法候补当选人如额递补各节,不无所疑,不能不略为说明,以免误会。查十一月四日大总统命令,曾声明此举系为挽救国家之危亡,减轻国民之痛苦起见,并将详细情形布告国民;盖以议员多数而为构成内乱之举,系属变出非常,不特《议院法》未规定处理明文,即各国亦无此先例,大总统于危急存亡之秋,为拯溺救焚之计,是非心迹,昭然天壤,事关国家治乱,何能执常例以相绳!所以令下之日,据东南各省都督、民政长来电,均谓市民欢呼,额手相庆。议员张其密等所称举国惶骇,人心骚动,系属危言耸听,殊乖实情。且现已由内务总长核定调查候补当选人划一办法,令行各省依法办理;议员郑毓怡等所称对于民国是否有国会之必要,尤属因误滋疑。总之,前奉大总统命令,业已郑重声明,务使我庄严神圣之国会,不再为助长内乱者所挟持,以期巩固真正之共和,宣达真正之民意等因。各议员果能深体此意,怀疑之点,当然释然。除函答参议院议长外,相应函请贵议长转达贵院现有各议员查照可也。
第58章 黎元洪北上入瓮
黎元洪自张振武案后,已经身不由己,非跟袁走不可了。二次革命时,黎更是一面倒向袁,袁知道黎爱戴高帽子,曾亲笔写“民国柱石”四个大字制匾送黎。袁和国民党决裂后,又亲书“中华民国副总统府”八个字,制成宽五寸、长四尺八寸的长匾,派专使送到武昌来,挂在都督府门外,黎乃对袁由怀疑心理而变为心悦诚服的心理。迭次通电,如:“先选举总统”电,“解散国会”电,还有最肉麻的是:“请叙袁克定赞助共和功”一电,这是一通拍马屁的电报,想不到竟碰了一鼻子灰。袁复以:“酬庸之典,以待有功。儿辈何人,乃蒙齿及!鄙人勉服国务,乃为救民,岂有荣施,及于家属。若援奚午举子之例,并无谢玄破秦之功,损智益愚,大人所戒,庸材薄殖,何德何能?俟其阅历稍深,或堪造就,为公奔走,待诸将来,幸勿复言,以重吾过。”
黎虽然对袁死心塌地归顺,可是袁却不放心把这位“民国柱石”摆在湖北都督的位子上,早在袁接收南京临时政府时,就发表过以黎为参谋总长的命令,其用意是想以这个位高而无实权的位子来交换湖北都督职位。二次革命时,袁在对南方用兵过程中,一忽儿要黎兼领江西都督,一忽儿要黎兼领湖南都督,其目的都是在绕着圈子要把黎调出湖北来。
袁为什么对于像黎这样一面倒的人还要下毒手呢?理由很简单,黎不是北洋嫡系,又是一个已有群众基础和人望的社会偶像。他是湖北人,又在湖北带兵,武昌首义又是他为领导人,在湖北已有相当雄厚的力量,像这样的人,无论如何奴颜婢膝,袁也不会对之信任的,所以他千方百计要把黎从湖北都督的位子赶下来。而黎元洪呢?他虽是一个出名的好好先生,可是在生存的基本问题上却非常精明,他也用千方百计来应付袁,总之是死皮赖脸,决不肯离开湖北。
在对南方用兵时,袁本有一个企图,是借军事理由,派段芝贵率兵入鄂,这是“假途灭虢”的故技。可是黎这时一面倒向袁,袁无法借口,因此在国民党兵败后,袁便不止一次用“久仰、渴慕”等甜言蜜语引诱黎北上和他见面,黎则推三阻四,想尽理由来婉拒北上。黎知道袁决不敢对湖北用兵,因为这样做会使天下人为之寒心,所以他敢向袁打太极拳。
袁终于忍耐不了黎的推拖,他认为事机已经成熟,非解决湖北问题不可,于是在民国2年12月8日,借词要公待商,密电召黎入京,同时特派段祺瑞到汉口劝驾,段祺瑞也是8日这天到达汉口。黎当然知道段是袁的第一号心腹大将,派这样一位角色来请驾,是绝对不简单的。段催促得很急迫,要求黎立即动身。黎知道问题很严重,如果不北上是不可能了,乃邀集左右,举行了一次秘密会议,决定派都督府参谋长金永炎代理都督,自己抱着入虎穴的心情决定入京。
段祺瑞在湖北只和黎元洪匆匆一面,就替黎预备好到北京去的专车,12月9日当面催促黎动身,黎只得仓促就道。当他一上了火车,袁葫芦里卖的药就弄明白了,原来他派第一号大将段祺瑞出马,是负有押解黎即日北上,和阻止黎重返湖北的双重任务。因为黎在湖北已有基础,是以副总统的崇高地位兼任湖北都督,要调动他,显然不是儿戏。段祺瑞在清末地位比黎高,又是袁系中第一号人物,用段接替黎显得既郑重又严重,自国民党失败后,袁对黎已经不计较投鼠忌器,也不怕把黎逼上梁山,因为黎已经无山可上了。
12月10日,黎正在北上途中,北京发布了总统命令:派段祺瑞权代湖北都督,派周自齐代理陆军总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