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名字吗?没有的话,你就叫小巧吧。”
取了名字,二小姐让叶果先带着人回府,洗刷干净,再请个大夫看看有没有病根。
小巧没有辜负这个名字,手确实挺巧的,在没有师傅教学,只旁观其他丫鬟日常随便画几笔的情况下,就学会了如何画妆。
虽然水平不咋滴,但给二小姐画一套日常起居用的简单妆容,不成问题。
往后一两年里,都是小巧,充当二小姐院里的妆娘角色。
没有什么突出表现,但还是有情份在的。
有时候情份比努力重要。
到时候,万一秋娘又再次心软,念着过去的情份,要了小巧做梳妆陪嫁,自己且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说,这个小巧就是二姑娘院子里埋的那颗雷。
既然有雷,最好在事先就引爆,过了明路,总比入了局才发现要好,否则就得吃哑巴亏。
而且,自己主动送上门去,总显得不那么珍贵,别人不会好好珍惜的。
因此,沈瑾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推拉一番:
“叶姐姐的意思是,这次比赛,二小姐会坚定地选我吗?”
沈瑾表现出又惊讶又欢喜的模样,还有一点点激动。
“可是,我听说,二小姐院里的小巧,也会画妆的手艺,想跟着当陪嫁呢。”
有些事儿先挑明,总比以后受气要好。
免得将来进了小姐院子,那个小巧故意卖惨,污蔑沈瑾欺负她。
“她是想当,可她那点手艺,哪上得了大台面啊。将来小姐嫁去都城,面见的都是大官人家的夫人,怎么能顶着一副粗糙简妆出门?”
叶果一脸嫌弃她手艺的模样。
“再说了,她心气儿高,一门心思奔着前程去,小姐都怕她去了都城,干出爬床那种事。”
得了叶果这话,沈瑾心中没有了顾虑。
三两口扒拉完碗里的粥,擦干净嘴,便和叶果分别,坚定地往花园走去。
“叶姐姐,我先去后面花园的考试场地,若是我考过了,晚上和姐姐一起去外头馆子里庆祝。”
今天确实是王府里的大日子,给大姑娘选梳妆陪嫁这件事儿办的隆重,人人都出来凑热闹。
才刚从大厨房出来,没走几步就碰见了也往后花园去的脂奴。
“你怎么不穿身好看点的亮堂衣裳?”
脂奴今天换了一身好料子,绸缎做的,颜色也是鲜亮得很,估计宋娘子花了不少钱和心思在这件衣服上。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挽了个好看的发髻,头上还带了几朵绢花,整个人年轻水嫩,漂亮得很。
隔近了闻,脂奴身上还有一股上等香粉的甜味儿,不用猜都知道,宋娘子打着把其他人都比下去的主意。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都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
沈瑾也喜欢鲜活的颜色,大红色是她的最爱。但今天是挑妆娘、选手艺,不是挑长的好看的通房丫头。
妆娘的地位挺高的,但终究是伺候人的,不是主子。
若是比主子还年轻漂亮、又打扮的显眼突出,怕是不好混,惹得一身腥。
尤其是今儿个的主角,大姑娘春娘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主,眼里容不得沙子,怎么会喜欢比自己还风头高的丫鬟。
枪打出头鸟,有时候还是低调些好。
但沈瑾这个人情商很高,从来不会当面反驳别人。况且这个事儿跟自己也没什么关系,用不着扫别人的兴,何必做那讨人厌的说教鬼呢。
说了,脂奴也不会领情。
万一反过来怪罪自己,那就得不偿失了。
“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喜欢穿这样的衣裳。”
脂奴想了想,觉得也对,平时她就总是穿厚厚的、灰不拉叽的麻布棉袄子。一整个冬天里,就没见着瑾姐穿的鲜亮些。
看着灰扑扑的瑾姐儿,脂奴心里不禁生出些优越感来,眼睛往下瞅了一眼她,打算透露一些关于比赛的事儿,显摆显摆自己的本事。
但又想到昨晚上宋娘子耳提面命交待的那些话,嘴巴蠕动两下,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下去。
虽然她挺惨的,完全比不过自己,但今日是奔前程的大事,容不得一点错失,自己一定要拔得第一名,成功当上大姑娘的陪嫁妆娘。
这样一想,平时话挺多的脂奴,也闭紧了嘴。
两个人安安静静的走到了正房的后花园。
一踏进花园里的比赛场地,就看见其他几个人已经早到了。
花园里头人多的很,全是来看热闹的丫鬟、婆子,还有那挤不进来的小厮,跳起来扒在墙上、伸出头来看。
整个院子挤得满满当当的,凑热闹的下人们,围成好几圈,里三层外三层的。金嬷嬷没有去上工,一早就来了,抢了个最前面的好位置站着。
楚王爷今天挺闲的,也不太想去外头和花魁亲热,便留在府里,顺道来一起看看比赛。大夫人王氏不必说,今天肯定是亲自到场。除此之外,府里的主子们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来了。大姑娘、二小姐、三少爷,还有偏院里的几个庶子庶女都提前叫人摆好了座位。
王氏先让丫鬟婆子们把比赛用的桌椅放好,再把参赛的几个人都叫到面前来,排成一排,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然后才点头示意身边的刘奶妈,开始说今天比赛的规矩。
五个人需要在一个时辰以内,画出一整套正妆的妆容出来。
这套妆容,必须要能用在新进门的儿媳,第一次接见婆家所有的人情往来的宴会上。
大夫人用心良苦,一心为了大姑娘考虑,这场梳妆选拔的主题就是为应对春娘嫁去侯府而设下的。
若是能选出这样的妆娘,至少春娘婚后第一次露面,不会太差劲。
也就是说,这套妆容不论好不好看,漂不漂亮,必须不能逾矩,还要万能。能应付各种场合下的、各种情况的大场面。
新妇进门接手婆家所有的人脉关系,不可能只有简简单单的一种情况。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错综复杂的。有可能接待的是比自己身份高的贵客、有可能接见的是没什么钱,比较穷的远房亲戚、还有可能接待的是和婆家有竞争关系的表面客人。
甚至还要考虑来赴宴的客人,各自的喜好、身份地位、景朝规矩、男女之别等等,很复杂。
能画出应对多种情况都适用的妆容,还得是符合规矩的正妆的妆娘,那手艺已经可以说,在整个景朝都算得上排行前列。
这样的妆娘不多见,即便有,估摸着也大多集中在都城。
区区一个偏远落魄的楚州封地,怎么可能装得下这样的大佛。
其实大夫人王氏并没有真的指望能碰见这样的妆娘。
这五个人是什么样的水平,她心里早就有数。府里的情况。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看着呢。
但老话说的好,出其上取其中。
一开始就把要求提得特别高,若是能做到自然好,若是做不到,取个中等的也是不错的。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先挣它一个亿的小目标,管它的呢,挣不着再说呗,五千万也行啊。
规矩一说完,脂奴就忍不住捂嘴笑了,嘴角上翘得快要飞到耳朵去。
‘娘猜得真准!’
宋娘子早就押中了今天的考题,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提前就给女儿脂奴想好了化什么妆。
前些日子,母女俩一直躲在梳妆房,偷偷练习的就是这个妆容。
经常在下值以后、梳妆房没有其他人的时候,私底下偷偷拿出珍贵的上等品质的胭脂水粉,让脂奴反复画这个妆容。
在宋娘子的强压式教学下,这套妆容早就深深的刻在了脂奴的心里,甚至手上都形成了条件反射,熟练的不能再熟了。
所以此时的脂奴一点都不慌张,反而还很得意。她抬头挺胸,底气十足地抢先一步,拿起了自己桌上的化妆刷子。
看起来很是自信。
第31章 第 31 章
面脂、螺黛、唇脂、刷子······脂奴在挑选刷子的时候, 手不自觉地顿了顿,停在了最右边的那根兔毛刷子上。
鼓声敲响,比赛正式开始!
其他三个人也各自挑好了画妆的工具, 准备上手。
金嬷嬷见别人都已经开始画了,瑾姐儿还在那里慢悠悠地整理桌上的胭脂盒子, 急得团团转,恨不得直接冲上去替她画了得了。
叶果也扯着手中的帕子, 昂着脑袋往里瞧, 急得直跺脚,生怕瑾姐儿没跟上趟儿。二小姐秋娘的心也高高地悬着,目光随着场上沈瑾的动作移来移去, 向来安静的她也焦急起来。
倒不是沈瑾慌了神,或者上赛场紧张, 而是她一直以来的习惯。
磨刀不误砍柴工, 沈瑾从刚踏入美妆行业以来,就习惯在开始画妆前, 按照顺手程度,先摆好画妆工具, 到时候用起来也方便快捷,可以省不少力气。
这也是她多年工作摸索出来的经验。
“那好像是老金家的女儿, 怎么磨磨蹭蹭的,不是说她女儿很会画妆吗?”刘奶妈见她还在摆弄几盒胭脂。
嘴上不禁抱怨起来, 嘟囔着说道。亏得昨晚上还好心提醒那老金, 叫她女儿仔细准备, 这会儿表现如此木楞, 简直浪费自己口水。
刘奶妈心里带了几分瞧不起,还好昨晚没听信那老货的鬼话, 说什么女儿画妆手艺特别高,瞧瞧,别人都上手画了一会儿了,那丫头还在墨迹呢。
自己真是明智啊,守住了嘴,没透题,要不然可被嘲笑死。
那金老货,嘴里果然没一句真话。
刘奶妈就站在大夫人王氏的身旁。
听到这声抱怨,就顺着看了过去。那金嬷嬷家的女儿果然手脚痴慢,混在比赛的人群中,一点也不起眼。
“没啥好稀奇的,老金的这个养女,出了名的水平一般,我早就知道了。听下面人说,她在梳妆房学手艺的时候就慢吞吞的。”
王氏端起茶盏,抚了抚盖子,喝了一口。
“听说庄子上来的那个家生子,挺出名的啊!”楚王忍不住地问道。
其实楚王根本不知道谁有名、谁差劲,只是色心犯了。
一向喜欢泡在妖精堆里的楚王,为了来看这什子梳妆选拔,已经半天没开荤,下半身早就蠢蠢欲动。
参赛的五个人中,有一个就是从王府农田庄子里选过来的,是庄子管事的小女儿,叫秀秀。
长得眉清目秀,小腰儿掐得细细的,小脸儿嫩得出水,才十一二岁,就初见风情。
正在画妆的手,纤细白嫩,没有老茧,不像是干粗活的农家丫头,倒像是娇养的小姐。
今天穿的也挺打眼的,鹅黄色的纱裙配上绣花的绸子衣裳,很显身段,外面简单披了一件遮风的厚衣服。
大夫人随着楚王的话,看了一眼秀秀,就恶心地撇开头,仿佛看见什么脏东西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