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啊,乖乖,这是京城的驴打滚,老有名了,谢谢你巧,婶子就不客气了。”
“婶子,我要回家一次,就不去你家了,这些你帮着给村里人分一分,也算是我考上大学,感谢乡亲们的支持。”
王婶看到程巧递过来的背篓,满满的一背篓的吃食,笑得见牙不见眼,这个孩子,咋能这么招人喜欢呢。
程巧顺手也给了二毛一大包京城小吃,让他带回去给翠花婶子吃,自己骑上自行车,往后山而去。
看着重新建造起来的宅子,程巧轻轻推开了门,老宅变新了,而她和李欢当初结婚的宅子,似乎没有任何变换。
连炕上那条挂帘也跟先前的一模一样,柜子椅子样样齐全,程巧明白了,肯定是房子建好后,李欢又重新布置过了。
程巧并没有多停留,而是上了后山,冬季的向阳山早就被白雪覆盖,但程巧却如履平地的上了山,走到半山腰,找了一块石头坐下。
然后拿出空间水喝了两口,闭上眼睛,放空脑袋,开始沟通小红头,不过十几分钟,程巧听到耳边传来的沙沙声。
程巧已经闻到小红头身上特有的味道,缓缓睁开眼睛,一个红色的蛇头出现在她的眼前,还有那对原本阴冷的眸子,对着程巧时,居然散发出温柔的光芒。
“小红头,小程黎不见了,被坏人给偷走了,你能帮我找回来吗?”
小红头原本低垂的脑袋猛然抬了起来,这个时候程巧才发现小红头似乎又长大长粗了一圈,身上的蛇皮颜色也更加火红了。
程巧刚想说什么,空中传来一声尖锐的鹰啼,海东青洁白的羽毛和白雪融合在一起,如果不是那对褐色的眼睛和灰色的鹰喙,程巧还以为天上飞来一大块的白雪。
海东青稳稳的落在程巧的身前,同时也带飞了周围厚厚的积雪,雪花铺天盖地的飞上天空,笼罩了大片的天空,又缓缓落下。
程巧沐浴在雪片中,头上、身上都变成了白色,她伸出洁白的双手,接住了片片雪花,冰冷的雪让她的急躁的心冷静了下来。
小红头被吓着了,气得转过巨大的蛇头就要去咬海东青,海东青挥动着双翅,灵活的避闪,程巧一看就知道两个家伙在过招。
如果是平时,程巧肯定会拿出一壶茶,一碟子的点心,边吃边看,但现在她有心事,哪里还能耐得住性子。
或许海东青跟小红头相处的时间长了,两个家伙居然能顺利沟通,当海东青得知小程黎不见了,瞬间停止了所有的动作。
那个喜欢坐在它背脊上的小家伙,那个亲昵的抱着自己脖子喊大鸟的小家伙,居然不见了,这可太让它吃惊了。
“要不要跟我走。”
程巧站了起来,冷声开口,海东青和小红头都已经做好了进空间的准备,程巧意识一动,向阳山瞬间就留下她一个人。
程巧下了山,骑上自行车回到了县城,住进了县城的宅子,宅子里弄得很干净,旭辉有空的时候就会来打扫一番。
晚上,程巧照例进入空间,睡在休息室的大床上,只是临睡前,把吴凡写的信拿了出来,放在小红头和海东青的面前:
“就是这个人偷走了小程黎,你们先找到这个人。”
小红头的舌头几乎要把信纸给添碎了,才扬起了头,顺滑的来到了它的老朋友人参树的树根地下。
人参树又长高了很多,不知道繁衍出多少个小人参,都分别种植在它的周围,海东青也在空间飞翔了一圈,落在小红头的身边。
远处的麒麟还魂树看到小红头和海东青,高兴的左右摇晃,哪里知道两个家伙连眼神都没有给过它一个,气得身上冒出了还魂草。
程巧心一动,人瞬间出现在麒麟还魂树身前,尽情的薅了起来,这段时间不知道这颗还魂树搞什么鬼,很久都没有长毛了。
“你不用生气,小程黎不见了,它们心里不高兴,所以这次是去帮我找小程黎的。”
麒麟还魂树是见过小程黎的,怪不得这么久都没有来这里了,原来不见了,这个可爱又漂亮的孩子可是程巧的心头宝。
天一亮,程巧又出现在长途客车的车站,等她到了春城,回到杂货铺,看到络绎不绝的顾客,心里的烦躁微微消散。
“老板娘,你来了。”
郑庆看到程巧,连忙迎了上去,程巧笑着点点头,随手拿起他们的工作记录看了起来,果然本子上清清楚楚的记录着每一笔卖出的货物。
程巧看了眼手表,离发往京城的火车还有几个小时,索性拿出一张空白的纸,在上面画了格子,每个格子里填写日期、货品名、金额等信息。
“等空下来,去找个油墨这样的纸张,以后你们记账也方便了。”
郑庆的眼里闪过一道欣喜的光芒,老板娘就是老板娘,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
第三百二十六章 舒麻粉
“还有,这段时间我跟李欢,还有我婆母和奶奶可能没时间回来,你这里的货物够不够?”
“够的够的,李奶奶离开前还进了一批货呢,我估计可以卖一个星期。”
程巧点点头,拿出一把钥匙递给郑庆,这里是他们的备用货,如果县城没有及时送货过来,就拿这里的货出来卖。
还有如果钱不够,让瘦猴先垫着,她往邱敏的银行账户里打了一万块钱的备用金,就是用来万一没钱进货的时候,可以补上。
郑庆连连点头,可心里却是有些担忧,她觉得老板娘这一次的气色很差,而且心情也似乎很沉重,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但她只是一个营业员而已,很多事情都是不能问的,不然就越界了:
“老板娘,你放心,我知道你和老板有五个孩子,还有婆婆和奶奶要抚养,压力比较大,我会用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
程巧笑着点点头,然后转身往火车站的方向而去,等她第二天下了火车,一眼就看到李欢站在站台上,焦急的东张西望。
“媳妇,你回来了,怎么样,小红头找到了吗?”
程巧点点头,示意李欢先送自己回去,等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再去找人,看着程巧眼下的一片青黑,李欢的心疼得揪了起来。
“先回去洗个澡睡一觉,晚上再行动。”
程巧点点头,看了李欢已经有些浮肿的脸,不由的笑了,自己都是这幅人摸鬼样,还关心自己。
“吃一颗,包你长命百岁。”
看着雪白晶莹,散发着层层异香的养生丸,李欢一口就吞了下去,这两天他几乎要跑烂了鞋底,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程巧回到程家四合院,众人都围了上来,想要问什么,可看到程巧满脸的疲倦,居然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程巧对着他们微微一笑,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直接进入空间洗了一个澡,吃了点东西,沉沉的睡了过去。
夜深人静时,程巧睁开了眼睛,人出现在房间内,李欢似乎也刚刚清醒,正在穿衣服。
“准备好了吗?”
李欢点点头,戴上口罩棉帽和手套,推着自行车走出了院子,程巧顺手上了锁,骑上自行车,直接往吴凡先前住过的那个招待所而去。
招待所门口挂着一盏灯,或许时间长了,灯光有些暗淡,在夜风的吹拂下微微晃动,看着那个幽暗的灯光,两人刹住车,走到靠近门口的位置。
“小红头,看你的了。”
小红头被放了出来,外面的冷空气让小红头瞬间卷缩起来,几息之后,小红头适应了外面的温度,舒展开长长的身体,原地转了几圈,开始朝着西方快速游动。
李欢和程巧紧张起来,急忙跨上自行车跟在小红头的身后,小红头的速度越来越快,程巧他们也因为用力过猛,汗流浃背,身上黏糊糊的极其不舒服。
终于,小红头在一个破旧的宅子前停了下来,长长的信子快要从门缝里钻进去了,程巧朝着四周看了一眼,示意小红头稍等。
门轻轻一推就开了,李欢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围绕着宅子转了一圈,发现这个宅子是个大杂院,里面不知道住了多少户人家。
为了安全起见,程巧还是让小红头带他们来到透着吴凡气息的那个房门前,顺便问小红头有没有闻到小程黎的气息。
小红头的尾巴快速闪动,那就是没有的意思,程巧的心不住的往下掉,看来还是要从吴凡的嘴里才能知道小程黎的信息。
吴凡所在的整个屋子都是乌漆麻黑的,李欢拿出一把薄薄的小刀,撬开了一个窗户的锁扣,然后跳了进去,直接打开了大门。
大门的吱呀声让两个人静止不动,可里面的鼾声让他们放下了心,反锁上房门,两人打开手电筒。
手电筒的光芒聚焦在吴凡的脸上,程巧深吸一口气,手里忽然出现了一个药罐子,李欢看了头皮一麻。
这是程巧新研制的叫什么酥麻粉,一旦被下药,四肢就会酥麻,如同被接通了人体承受的电流,死不了更动不了。
熟睡中的吴凡忽然感到自己的四肢如同触电一样,难受的很,猛然睁开眼睛,只是眼前的强电光又让他眯起了眼睛。
依稀看到强电光的光芒后有两个人影,心跳骤然加快,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应该是程黎的家人找来了。
只是吴凡心里有些打鼓,他是花了十块钱才让一户人家给他住一个星期的,这个地方是他忽然决定住下来的,因为这里够杂乱,很适合藏身。
连他自己都是突然决定暂住的地方,程巧他们怎么会知道这里,即使有公安局的人帮忙,要找到他们这里,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除非是有人暗中出卖了自己,是自己的发小,还是租房子给自己的那户人家,吴凡有些凌乱了。
手电筒忽然灭了,四周又变成了黑暗的世界,吴凡虽然眯着眼睛,但那刺眼的亮光似乎还在自己眼前。
十几秒之后,吴凡终于适应了黑暗,想要睁大眼睛仔细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手电筒的光束忽然又亮了起来:
“我艹,你们到底是谁。”
“我儿子呢。”
程巧冷冷的开口,看着吴凡想要用手遮住眼睛抵挡光束,却无论如何举不起来,只能闭上眼睛。
吴凡听到熟悉的声音,又感觉到自己的两条手臂根本动不了,心里有些忐忑起来,没有手的帮忙,他是坐不起来的。
于是决定来个鲤鱼打挺,依靠腰背部的力量让自己坐起来,可他骇然的发现自己的两条腿也已经不能动了。
“是你,是你在我身上下了毒。”
吴凡眯着眼睛,看向程巧的眼神透出了恐惧,自从上次离开了叶家,半夜就浑身瘙痒起来,这种痒是痒到心里的那种,即使挠破了皮也没有用。
他去了医院,可医生说他是皮肤过敏,开了一些药膏和抗过敏的药,可这些药一点用处都没有,皮肤反而越来越痒。
两天后,皮肤忽然就不痒了,但也留下了他的抓痕,有些伤口因为反复被自己抓破,已经有了溃烂的迹象。
第三百二十七章 找人
好在医院的药膏终于起了作用,伤口也在慢慢转好,如果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是中了叶军的毒药,他就真的是傻子了。
呵呵,叶军也就这些本事,让自己的皮肤痒几天而已,吴凡眼里露出了讽刺,心里却又有了让叶军向自己低头的毒计。
吴凡开始计划了起来,终于在年三十的晚上,看到程家四合院门口,孩子们都在兴高采烈的放烟花爆竹。
趁着夜色,他悄悄走到小程黎的身边,一记手刀将人砍昏迷,然后快速离开,原本想带着小程黎离开京城,可当晚没有离开的火车。
只能把程黎托付给他的发小,并告诉他如果自己一个星期不出现,就把小家伙送走,送到河西前妻那里。
也就是旭辉的亲妈,你们居然霸占人家的儿子不还,那也让你们尝尝自己的儿子被人家霸占是什么味道。
发小有些不愿意,这个孩子长得白嫩精致,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如果让他养这个孩子一个星期倒是没有关系,但把人从京城送到河西,似乎有些过了。
吴凡咬了咬牙,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银行存折,里面是他多年的积蓄,足足一万块。
发小的眼神开始飘忽了,他的日子实在不好过,连一个固定的住所都没有,吃了上顿不知道下顿在哪里。
如果有了这一万块钱,再加上自己小时候还欠吴凡一份人情,这种事情似乎也能接受。
两人约好碰面的时间地点,发小拿上存折,背上小程黎,当晚就消失在黑夜中,就等一个星期后再做决定。
想到这里,吴凡看着程巧紧张的表情,嘴角露出了满足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