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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分节阅读_第140节
小说作者:红鱼籽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998 KB   上传时间:2025-03-04 23:09:49
  “我呸,程巧才不是知青,她是我们村长的媳妇。”
  “对对对,程巧早就不是知青,我说错了。”
  “乡亲们,现在需要你们做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找竹子或者木头也行,搭建架子,这件事情交给牛叔。”
  牛叔接过李欢手里的图纸,眼睛亮了起来,他知道这个小痞子要干嘛了,在禾苗上搭建一个框架,再裹上棉被,庄稼不是穿上棉衣了嘛。
  只是哪里有这么多棉被呢,他们自己盖都不够呢,正当他要开口问时,李欢又拿起喇叭喊了起来:
  “搭好框架就要用塑料薄膜包裹上,前后各留一个活络的门,方便我们进出,只是这个塑料薄膜价格有些贵,每家每户都要出点钱。”
  “啥,要出钱,我不干。”
  “你不干是吧,明天分粮食你也不准要。”
  “不要就不要,你是不是傻的,这么冷的天,靠一个塑料薄膜等顶个屁事,弄到最后还不是一场空。”
  “放你的屁,你这个乌鸦嘴,咋不去死。”
  “你咒我,特娘的今天我不打死你我不姓陈。”
  “打啊,不打是王八蛋。”
  李欢看着陈木根和陈水根打了起来,眼里露出了厌烦,王向阳站了出来,手里拿着十块钱,他王家支持李欢。
  牛叔听到塑料薄膜就知道李欢的意思了,他一琢磨就觉得此事可行,特别冷的时候,最多想办法弄些煤炉,这样能提高温度。
  “我也给十块钱。”
  叶军最豪爽,拿出二百块递给李欢,他从来不下地,但也知道种地的辛苦,所以出点钱也是应该的。
  程巧也拿出了二百块,表示支持自家男人的做法,慢慢的,这家五块,那家十块,陈为党也拿出了一百块。
  李欢笑了,拿起喇叭喊了起来:“这些薄膜是我大哥从部队买来的,价格比市场要便宜很多,所以每家每户出个三块钱足够了。”
  听到要三块钱,陈水根和陈木根都停下了手,忽然觉得这个架打得毫无意义,两人互相白了一眼,都从兜里拿出了三块钱,交给了陈为党。
  叶军拿出来的钱是不会收回去的,虽然塑料薄膜的钱凑足了,但以后增项的事情多着呢,他现在最不缺的是钱,二百块钱,九牛一毛而已。
  李欢当然明白叶军的意思,让陈为党收了起来,当然自家媳妇拿出来的二百块钱也爽快的交给了陈为党。
  “欢崽,我真心实意支持你做村长,向阳村有了你,将来的日子肯定一天要比一天好。”
  “为党叔,谢谢你的支持,我也是这样想的,只要我们向阳村的村民们团结起来,一心向上,我李欢保证,家家户户不缺粮食。”
  掌声响了起来,听到这不绝于耳的掌声,李欢的眼睛忽然湿了起来,他从一个人人憎恨的痞子,变成一个人人喜欢的村长,这过程艰难又险阻。
  看向程巧的眼神更是温柔无边,程巧,他的媳妇,他的爱人,这几年不但给他生儿育女,操持家里,还在事业上处处帮忙,多么好的媳妇啊。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向阳村所有的庄稼都搭上了竹框架,他们先用木头试验,觉得木头不能完美的弯曲,所以又去找竹子。
  竹片能弯曲,不会扯坏塑料薄膜,所以向阳村的村民,家家户户都在做竹片,连知青们也都不愿意落下。
  这件事情被其他村子的人知道了,他们都嘲笑向阳村的李欢异想天开,他们这个地区从来就没有一个地方能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种活庄稼的。
  但公社书记和县委领导却是异常的关注这件事情,如果能够成功,这就代表他们这个地区每年都能增加一茬粮食的收成,这对粮食的补充该有多大的贡献啊。
  县委领导甚至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不是需要煤球炉子和煤球嘛,他们尽量供应,只要冬小麦能够活过这个冬季,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雪花开始飘落的时候,大家开始为田里的麦子保驾护航了,现在天气只是到了零度,看着绿意盎然的麦子,每个人心里都有了希望。
  村民们自动自觉的摒弃了猫冬,而是轮番在地里查看,万一温度低了,麦子增长速度慢了,他们就要采取措施。
  李欢趁着大雪还未封山,带着治安队的队友们上山打猎了,如果能打到一个大家伙,他们今年的杀猪菜就有了。
  要知道因为一场洪水,大部分人家的鸡都被淹死了,还有村里养的两头猪,也不知道被洪水冲到哪里去了。
  但每年的习俗不能变,可要去县城买猪肉,他们农民是没有肉票的,所以只能上山逮野猪。
  陈跃进和李欢先是检查了他们下的套,果然收获不错,野鸡野兔差不多有六七个,治安队的人高兴坏了,兵马未动马草已经有了。
  这次打猎整整打了三天,而这三天,程巧也没有闲着,而是把两个孩子交给李母和李乐他们,自己和叶军也偷偷上了山。
  春秋季节挖草药,都是一些常用的药材,而冬季,却是能挖到真正的珍奇药材的,但风险很大。
  程巧呼唤起海东青和小红头,这两个家伙有些惧怕麒麟还魂树,所以都在山里游荡,凭它们的本事,绝对不会饿死的。
  小红头在程巧上山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所以第一时间来到了程巧的身边,程巧连忙拿出井水,让它好好的饱喝一顿。


第二百六十六章 当众吃翔
  “走,带我们去找药材。”
  小红头喝完井水,头部的颜色更红了,在阳光的照射下,隐隐散发出亮光,程巧伸手抚摸着蛇头,手感真好。
  两人一蛇慢慢的往上爬去,天空中忽然传来了一阵急切的鹰啼,程巧心里一凌,知道有危险,同时小红头也加快了速度,爬到了程巧的前面,高高昂起了头。
  “程巧,小心。”
  叶军也挺身而出,站在程巧的前面,他鼻子里闻到了一股腥臭味,不用说,肯定有大家伙出现。
  程巧手里出现了二把杀猪刀,一把给了叶军,一把自己牢牢的握在了手里,她知道有猛兽出现,不然海东青和小红头不会如临大敌。
  一分钟后,两头黑熊走了过来,它们先抬头看了眼扑棱着翅膀准备攻击的海东青,又看向了伸出舌头嘶嘶作响的小红头,脸上也露出了紧张。
  “巧,我们走,两头熊肯定打不过。”
  叶军毫不犹豫的说道,他们两人手里没有土枪,单靠两把杀猪刀想要打赢两头成年黑熊,这不是一个笑话嘛。
  程巧却摇摇头,从空间里拿出一大桶井水,快速在里面加入了白色粉末,然后一把抓住小红头,把它丢进空间,才跟叶军两人悄悄往后退。
  果然,一头体型更大的公黑熊快速跑了过来,直接就喝起了井水,另外一头母黑熊先是耐心等待,但或许感觉到再等下去它没得喝了,于是大声吼了起来。
  吼声让程巧捂起了耳朵,暗道幸亏没有带孩子们上山,不然今天绝对危险,实在是空间已经对小程黎关闭了,小李明更是一次都没能进去过。
  母黑熊的吼声让公黑熊抬起了头,极其不愿的退后两步,母黑熊立刻走了过去,没多久就喝完了桶里的水。
  “一、二、三、四、五…倒。”
  程巧悄眯眯的低声数数,这种强烈迷药在人体上不过是三四秒就能发挥效果,但在黑熊的身上,却足足要了二十秒还多。
  两头熊一前一后的倒了下来,叶军动了,手里的杀猪刀变成了杀熊刀,他必须要加快速度,不然等黑熊醒过来,不知道谁吃谁呢。
  二十分钟后,叶军已经完成了两头大黑熊的分解,尤其是熊胆,这可是真正的珍贵药材,绝对要好好保存起来。
  程巧将被分解的黑熊放入了空间,多余的内脏给了海东青,师徒两个再也没有心情找药材了,将小红头放出来后,快速下山。
  李母看着两个人身上的血迹,吓得锅铲都掉在了地上,小程黎和小李明更是哭了起来,他们的妈妈流血了,会不会死啊。
  “没事,不是我的血,是动物的血。”
  程巧从背篓里拿出两只野兔子交给李母,看到血迹斑斑的野兔,李母才安心,但还是再次确定,程巧身上肯定不是她的血,而是野猪的血。
  在程巧和叶军不断的保证下,才放心的拎着野兔去了院子,小程黎连忙乖巧的去厨房烧水,叶爷爷要洗个澡才行。
  程巧回到自己屋子,进入空间,好好清洗了一番,又洗干净了衣服,才干干净净的走出院子。
  刚走出院子,旭辉兴奋的跑了进来,一看到程巧就激动的喊了起来:“妈妈,爹带着向阳叔他们回来了。”
  程巧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三天了,他们终于回来了,要知道这三天晚上,程巧都是提心吊胆的,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
  村民们都往山脚的方向跑去,果然看到容颜憔悴,但精神十足的家人,欢欢喜喜的抬着两头野猪下了山。
  其他治安队的人不是拿着野兔野鸡,就是背着柴禾,反正没有一个人是空手下山的。
  王婶大声欢呼了一下,老娘们们都跟她去晒谷场,准备灶头,吃杀猪菜喽,现在的王婶几乎是一呼百应,一大群老娘们呼啦啦的跟着她离开了。
  大家把所有的收获都放在了晒谷场,陈为党自然会好好分配,在这方面,每个村民都绝对的相信陈为党的为人。
  陈为党心里暖,大家对他的信任让他疲惫的身体又充满了干劲,翠花心疼的留下来,帮着他一起干。
  当然二毛和陈小妞也留了下来,哪怕递给他一碗水也是好的,看着孝顺的二毛和小妞,陈为党对大毛的心也冷了下来。
  学校虽然还没有放假,但每个星期都有周末,即使想要省下车钱,但一个月回家一次也花不了多少钱。
  有着同样感觉的还有翠花,她同情的看了一眼默默帮忙的张月芳,如果张月芳开口要跟大毛离婚,她肯定支持。
  一个男人靠不靠得住,不是看他贫穷的时候,而是要看他发达的时候,现在大毛只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大学的学生,已经眼高过顶,估计靠不住。
  李欢回到了家,当他看到程巧拿出黑熊掌时,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他紧张的抓住程巧,上下左右的看了起来,不会受伤了吧。
  程巧摇头,她身上有药,不过是区区两头熊而已,不用担心,看着轻描淡写的程巧,李欢知道事情肯定没有程巧说的那么轻巧。
  他去找了叶军,得知程巧说的是真的,才放下了心:“叶叔,以后不用再去采药了,巧这里的药材应有尽有。”
  叶军翻了个白眼,你懂个屁,中华大地上的草药何止万万种,你哪能什么都有,就连天上的药王菩萨也不敢这么说吧。
  向阳村的村民们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杀猪菜,每家每户还分到了不少的肉和柴禾,然后全体进入紧张的护苗工作。
  因为要护苗,所以这一年冬季,向阳村的村民们也没有参加修河堤的任务,他们要把精力集中在村里的土地上。
  陈为党和牛叔等人几乎每天都会往田地里跑,不知道李欢从哪里弄来了温度计,只要发现温度过低,就要拿出煤球炉子。
  隔壁的村民除了向前村的村长偷偷去了向阳村,其他人都嗤之以鼻,这么冷的天如果麦苗能安然过冬,他们当众吃翔。


第二百六十七章 早产
  雪越下越大,李欢站在被盖了三层塑料薄膜的麦田上,惊讶的看着茁壮成长的小麦,心情无比的激动。
  程巧可是说了,这是经过灵泉浇灌过的麦苗,如果连区区零下十几度的温度都抵御不住,那还能算是灵水吗。
  而且还拿出几瓶散发着丝丝金光的井水递给李欢,让他稀释万倍,用来浇灌这些麦田。
  这件事情李欢偷偷干了,果然,经过灵水浇灌的土地,颜色也开始慢慢变黑了起来,明显已经成了良田。
  又到了李欢去公社拿工资的日子了,这一次他是带着公社的书记一起回来的,当书记看到麦田里已经半成熟的麦子时,心情无疑是喜悦的。
  如果冬季小麦成功收割,不但李欢能得到上面的重用,而他,常年不动的位置,或许也能松动一下了。
  跟着李欢来到了家里,看到肚子微微凸显的程巧,公社书记不由的开始羡慕起李欢来了。
  这个小痞子,事业家庭双丰收啊,这可是天大的福气呢,他看着程巧的肚子,开玩笑的说以后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干爹。
  从年龄上来说,做干爹老了一些,但做干爷爷又年轻了一些,所以权衡之下,还是做干爹比较合适,亲近点嘛。
  程巧犹豫了,这胎如果生下来是男孩子的话,肯定要过继给师傅的,如果是女孩的话,肯定也是姓李的。
  书记一看到程巧为难的脸色,就知道他的提议太突兀了,连忙表示他是开玩笑的,如此一来,程巧的心情放松了很多。
  又过了几个月,终于等到冬小麦收割的时间,这一天,李欢拿着喇叭,喊着鼓舞人心的口号,鼓动村民们开始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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