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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分节阅读_第37节
小说作者:红鱼籽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998 KB   上传时间:2025-03-04 23:09:49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李欢吃过早饭就捧着书开始背诵了,当他得知媳妇一个小时就把汤头歌给背得滚瓜烂熟时,压力无比的增大起来。
  “娘,你今天收拾一下,我们过两天就搬家,还有我要去县城,买一些肉回来做腊肉和肉酱。”
  “你这个孩子,家里不是还有一条腊肉嘛,今年过年都够吃了。”
  “哪里够,我听李欢说今年大哥过年要回来,大哥好多年没有回来了吧,这次回来不得好好准备起来。”
  李母听到程巧的话,眼里冒着光,嘴角都要翘到眼角这里去了,她急匆匆的进入自己的房间,拿出一个土布包。
  “巧,这里是娘存的钱,里面有李兵给我的(大哥),李欢给我的,李乐干活攒的,我都放在一块了,以后…等乐乐出嫁了,这钱就分给你们。”
  “娘,我不要,都给乐乐吧,姑娘嫁出去,身上总要留一些傍身钱的,嫁妆多一些,乐乐在婆家也能硬气一些。”
  李乐刚要出门的脚缩了回去,心里暖得一塌糊涂,二嫂说的对,她的嫁妆这么多,看二哥把她护的像眼珠子似的。
  “程巧啊,乐乐命好,遇到你这么好的嫂子,只是不知道李兵这次会不会带姑娘回家。”
  “娘又想娶儿媳妇了吧,等我们搬过去,再把你和乐乐这间屋子整修一下,到时候大哥他们回来了也有地方住不是。”
  “好,娘听你的,巧,你先拿十块钱,娘这里没有票,你看着买,没有就没有,千万不要去那个地方买东西知道吗?”
  “哎,我走了,娘。”
  程巧没有要李母的钱,骑上自行车就往县城去了,一路上见到很多人都往陈为民的家里跑去,一问才知道今天居然是陈春花嫁人的好日子。
  程巧将自行车骑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然后收入空间,又快速来到了陈为民的家门口,她要亲眼看着陈春花嫁出去。
  “你高兴了吧。”
  程巧刚站好,一个冷冽的声音出现在耳边,转头一看,原来是苗青,苗青恶狠狠的盯着程巧的脸看,这个狐狸精,咋越来越漂亮了。
  “嗯,有人嫁出去总是高兴的啊,不然向阳村的小姑娘都变成老姑娘,那咋办哩。”
  程巧丝毫不客气的回道,苗青已经快要二十岁了,在向阳村可是一个老大难的存在。
  她可不像知青点的那些女知青,年龄再大不嫁人都没有关系,因为她们是要回城的。
  苗青咬紧自己的牙关,她也知道同村的人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带着一些异样,可那有怎样,没有好的男人她当然不嫁。
  “我可不像有些人,嫁了一个惯会偷奸耍滑耍无赖的地痞无赖,你等着吧,以后有的苦吃了。”
  苗青脑海里回想起李乐小小年纪涨红着一张脸,用力推板车的摸样,还有李母劳累过度时根本就直不起腰来的摸样,脸色露出了笑容,以后程巧也会这样的。
  “不劳你操心,你还是操心一下自己吧,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眼角都有皱纹了,还有空操心人家。”
  苗青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眼角,程巧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圆镜子,塞到了苗青的手里:
  “喏,送给你,以后有时间就多照照镜子,自我感觉太好也是一种病。”
  苗青心里刚刚升起的一股喜意被程巧的这句话给彻底浇灭了,虽然很想把手里的镜子给砸了,可她舍不得啊,这是她二十年来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镜子。
  左右看了一下,见大家都讪讪的转过头,连忙拿起镜子照了一下,不照还好,这一照就把苗青给气的半死。
  她的脸何时变得这么粗糙了,还有眼角这块,真的有好几条皱纹,虽然不深,但存在了就不会消退。
  凭什么程巧都嫁人了,脸蛋还是那么的白,那么的嫩滑,自己还是一个黄花大姑娘呢,脸却已经像一个大婶了,苗青心里的爆棚的良好感觉一下子崩塌了。


第七十一章 陈春花嫁人
  程巧没有再把心神浪费在苗青身上,而是挤到了王婶这里,王婶看到程巧,连忙一把拉住了她说悄悄话。
  虽然是悄悄话,可音量还真不小:“二流子媳妇,我觉得还是你的嫁妆好,还有你把彩礼都拿回李家了,可王屠子那辆自行车可是留在陈家了。”
  程巧看着王婶一脸不愿意的样子,心里有些明白过来,要知道王屠子可是王婶男人的远房亲戚,所以王婶当然是要帮着王屠子说话的。
  站在院子里迎亲的王屠子,听到王婶这句话,心里立马不舒服起来,当初他给了那么多的彩礼,心里其实是想着拿回来的。
  米面啥的也就算了,要知道自行车和一百块钱可是彩礼中的大头,如果陈家敢把这个给吞了,那就不要怪自己对你家闺女不客气了。
  只是王屠子非常有心机,心里不爽,脸上还是乐呵呵的,招娣就站在门口,也听到了村民们的话,心虚地看向王屠子。
  见他脸色如常,心也放了下来,到底是肉联厂的正式职工,那些小钱还是不会放在眼里的,不愧是自己看中的女婿。
  眼神朝着王婶的方向恶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个嘴碎的,难道不知道男人娶姑娘都要给彩礼的吗,还有谁家会把彩礼给姑娘带回去。
  “来来来,闺女,喝了这杯红糖水,你以后的日子就是甜甜蜜蜜了。”
  招娣拿出一杯浓浓的红糖水,还有一个大红色的嫁妆箱子,当场就把箱子给打开了,那些小媳妇大婶子们立马把眼睛睁得大大的。
  箱子最下面是一条八斤厚的大棉被,上面还放了两块棉布,换洗衣服有两套,鞋子有两双,最惹眼的还有一对大红色的暖水瓶。
  “哇,春花这丫头的嫁妆还不错啊。”
  “嗯,八斤重的大棉被,招娣也舍得的。”
  “陈家就一个闺女,哪有啥舍不得的。”
  “听说王屠子给了一百块彩礼钱,置办这些嫁妆应该够了吧。”
  “一百块啊,再多一个箱子都够,招娣还是不地道啊。”
  春花心里也很不满意,爹娘不但吞了自己一百块钱的彩礼,连自行车也都要给大哥他们,太偏心了。
  刚想说话,感觉到一道狠厉的视线射了过来,不用看就知道是谁了,她的那个爹啊,对你好的时候像天使,对你狠的时候就像魔鬼。
  算了,今天从这扇门里跨出去,以后自己跟这个家就没有啥关系了,陈春花一口喝尽了杯子中的红糖水,头也不回的跟着王屠子出了门。
  王屠子眼睛四下张望了一下,并没有看到自行车的影子,心里冷笑了一声,转身就带着陈春花离开了。
  陈春花一走出大门,眼睛就咕噜噜的转,她在找自行车,王屠子迎亲,总要有车来接自己的吧。
  没有自行车牛车驴车也行啊,她的一个好朋友可是被拖拉机给领走的,可门外除了看热闹的村民,哪里有什么车啊,那她这么一大箱的嫁妆该如何带走啊。
  “王…王哥,没有车子,我的嫁妆咋运回去。”
  王屠子看向了了王婶,王婶心里明白了,连忙大声喊她儿子出来,王婶生了三子一女,王向阳、王向党、王向军、王向华,其中向阳跟李欢关系最好。
  “娘,啥事啊。”
  “去二流子家里借一辆自行车,如果没有就把我家那辆独轮车推出来,借给王屠子。”
  “哎,我这就去。”
  “向阳,你不用去了,我家也有独轮车的,哪里需要跟你家借。”
  陈为民没有想到王屠子居然没有借车就来迎亲,这明摆着想把自行车给带回去,可让他们把自行车带回去,他这个闺女不是白养了吗。
  “春剑,去把独轮车给推出来。”
  陈春剑是陈家长子,今年二十一岁了,已经相看好一户人家,就等着把陈春花嫁出去后,拿着她的自行车去下聘。
  听到老爹让他推独轮车出来,连忙屁颠屁颠的去了,一辆独轮车换一辆自行车,不亏。
  王屠子双手紧紧握住独轮车的车把,等嫁妆箱子抬上了车,头也不回的就往前走去,陈春花连忙跟了上去。
  程巧眼睛眯了眯,看来这个陈春花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了啊,不过这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谁让她害自己的。
  程巧告别了王婶,拐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拿出自行车往县城的方向骑了过去,路上果然看到了王屠子和陈春花,只是现在推车的换成了陈春花而已。
  “李欢媳妇,你去县里啊。”
  王屠子一看到程巧骑着自行车就要过去,立刻笑眯眯的打起了招呼,态度极其亲和。
  心里很是羡慕李欢,这个痞子果然有些手段,听说程知青的嫁妆很丰厚呢,而且人家连彩礼都带过去了,这才是真正的娶媳妇呢。
  “你好,我去县里,帮我婆婆买些肉补补,年纪大了,要吃的好一点,穿的好一点才是。”
  程巧无视陈春花一张已经变色的脸,也笑着回答王屠子的问题。
  “对对,李欢能娶到你真是祖上积了大德了。”
  王屠子心里更是不得劲了,看看人家李欢娶的媳妇,再看看自己娶的媳妇,差别咋那么大咧。
  程巧没有说话,点点头就从他们身边骑了过去,陈春花眼睛如同淬了毒,死死的盯着程巧的背影,好想咬死她怎么破。
  “你干嘛那,今天也算是我们的大喜之日,你虎着一张死人脸给谁看,不愿意嫁给我就滚回去,把彩礼还给我。”
  王屠子原本还觉得陈春花长得好看,可现在看看她那张仇大苦深的脸,再看看程巧笑盈盈的脸,近距离的比较了一下,顿时觉得陈春花也不过如此而已。
  陈春花及时收起了脸上的狰狞,对着王屠子露出一个笑脸,可转变太快,彻底破坏了整体的和谐。
  王屠子微微皱起了眉头,他低估这个陈春花了,果然是个杀人未遂犯,不可小觑啊,早知道这样自行车就不给了,他的钱花的太冤枉了啊。


第七十二章 没有猪圈大的家
  不,他的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既然花在了你陈春花的身上,当然要从你身上找补回来,想通了的王屠子忽然挺起了胸脯,大步往前走去。
  “王…哥,你慢些,我…我跟不上。”
  陈春花推着一辆独轮车,总是平衡不了车身,再加上路途崎岖,好几次差点翻车,再说她以前很少下地,手上还真没多少力气。
  “你个蠢婆娘,连一辆车都搞不定,要你干啥,死开点。”
  王屠子心里有了成算,对陈春花再也没有好脸色,接过独轮车就往县城的方向推去,区区一个箱子的重量,对王屠子来说实在是太轻松了。
  陈春花终于解放了出来,急急忙忙的跟着王屠子身后,如果空手还跟不上的话,那她真的不用跟这个男人回家了。
  王屠子的家是在一个县城的一个筒子楼里,这个筒子楼隶属于肉联厂,是厂里分配给正式职工的房子。
  王屠子非常善于跟人打交道,利用手里微弱的权利,承上启下,终于还是悄咪咪的插了个队,才分到了这个一室一厅的房子。
  陈春花来到筒子楼门口时,就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藏青色薄棉袄的老婆子,两只手各搀着一个孩子站在门口等。
  “娘,你咋出来了。”
  王屠子放下独轮车,抹了把不存在的汗问道。
  “你今天结婚,我总要来迎接新媳妇的。”
  “娘,这是陈春花,你的新儿媳。”
  “春花,这是我娘,还有这两个是我的儿子和外甥女,忘记告诉你了,我外甥女也住在这里,到时候你帮着一起带了。”
  “外甥女,你…”
  陈春花大吃一惊,当初她娘告诉自己,王屠子虽然有一个儿子,但肉联厂工资高,每个月三十多块钱,养一个小崽子能花多少钱。
  所以,陈春花实际上是冲着王屠子的三十几块钱工资才愿意嫁的,现在突然多了一个丫头,她心里有些郁闷。
  “怎么,不乐意,那你就回去吧,记得把彩礼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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