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伙教书育人一辈子,从未遇见过这般状况,气得须发乱抖,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最后涨红着脸,狠狠地甩甩袖子,怒吼道:“我教不了你,李义府官大,还是让他来教你吧。”
说完话就急匆匆地走了。
老家伙走了课堂上却安静地掉一根针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狄仁杰拉扯一下云初的袖子道:“就不能忍一下吗?这老贼惯会败坏别人名声。”
云初道:“你也觉得《陋室铭》不好?”
狄仁杰点头道:“好文章!”
云初怒气冲冲地道:“老子好不容易写出一篇可以传扬后世的好文章,我容易吗?这个老贼还给我泼脏水,这谁能忍得住啊。”
狄仁杰皱眉道:“听太学的学长说过,这个老贼最是难缠,如此轻易就放过你,有些不对头啊。
我今日一大早就听闻,咱们国子监伤了六个人,其中一个还是博士。
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受伤的吗?”
云初摇摇头道:“我是听你说,才知道这件事。”
隔壁一个偷听好久的仁兄悄悄把脑袋伸过来,掩着嘴巴道:“听说是被人从雁门侯府上抬出来的。”
云初愣了一下道:“雁门侯不是被陛下禁足在家读书吗?我路过皇城看到露布了。”
另一位知道消息更多的仁兄也把脑袋凑过来道:“听我二舅说,雁门侯此次班师回京,不但没有受到封赏,反而被很多人指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因为雁门侯的失误,导致云兄固守的龟兹城损毁,几个折冲府损兵折将,人家这才没有放过他。
特意把陛下对雁门侯的惩处内容写在露布上……听说进一步的折辱……就是从国子监找博士教雁门侯读书……你们想想啊……雁门侯岂是眼睛里可以揉沙子的主吗?
他要是喜欢读书早就读了,用得着等到五十岁以后再读书吗?
博士被打伤了,然后,就没有博士愿意去教雁门侯读书了,就只好从国子监的监生中找,结果……不好,监生也被打成了重伤,再派去一个,又被打伤,听说太学生也被打伤了两个。
各位哥哥,你们想想啊,接下来会不会派我们四门学的人去送死啊?”
这位明显是官宦子弟的仁兄说了一长串话语之后,就把怜悯的目光落在云初脸上,还真是心有戚戚焉。
另一位仁兄揉捏着下巴道:“四门学的人即便是送死,也有高年级的学长,轮不到我们这些才进门的吧?”
狄仁杰倒吸一口凉气瞅着云初道:“别说,你还真的是最好的人选,曾经是雁门侯的部将不说,又恰好写出来了名篇《陋室铭》,身份跟才学都够。
刚才那个老贼很可能就是要激怒你,让你犯错,这才好顺风顺水地送你去雁门侯府上送死。”
云初听得心头一阵冰凉,事情的真相很可能就是这样了。
白胡子老贼教了一辈子的学生,应该不可能连自己学生的才学都嫉妒,云初刚才生气就生气这一点,现在回想起来,这个惯会操弄人心的老混账应该是真的在找事,然后好把他送去梁建方那个老贼那里受死。
雁门侯梁建方是个什么东西,国子监里有谁能比云初更加了解?
毕竟,他曾经给这个暴躁的老杀人狂站过岗,亲眼看着他把两百个活人丢进燃烧的京观里活活烧死,目的竟然就是为了给他跟比粟可汗喝酒的时候助兴。
云初深深地知道,在西域没有达成自己宏大叙事的老贼,回来以后还受尽了侮辱,这个时候,简直就是一头人形火山,谁去谁挨揍,这简直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老贼用十八班兵刃弄死处月部朱邪孤注的场面,云初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是听军中袍泽说过,等那个只穿着兜裆布浑身浴血的大将军提着朱邪孤注的人头从军帐里出来的时候,整座中军大帐上沾满了血肉……
开玩笑,教这样的一个重度躁郁症患者杀人狂读书?
这那里是人能干好的事情?
梁建方把那些博士,监生,太学生仅仅打成重伤,没有弄成肉泥,恐怕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吧?
云初觉得自己还算是一个好厨师,烹调一般的牛羊猪,鸡鸭鹅这等家畜问题不大,哪怕是来一匹狼,一匹豹子他觉得自己也能把这道菜烹调的可以下咽。
现在,人家硬是丢给他一头食肉恐龙……
这种生物古老而残暴,杀戮成性,没脑子,不讲理,听不进去劝告,就算你不是他的食物,他也喜欢撕着玩……
想到这里,云初的面皮就微微地有些抽动。
狄仁杰咬着牙道:“要不然我陪你去?雁门侯就算再生气,他应该知道我们是身不由己,他是老臣子了,应该不会为难我们。”
云初瞅着狄仁杰,这个人在他的眼睛里已经自动变成了一只洁白的羔羊,他已经看到这只洁白的羔羊站在水边冲着鳄鱼讲道理的场景……以及下场……
在梁老贼面前,论武力,他或许算的上是一只螳螂,狄仁杰最多只能算一只柔软的蛆。
丁大有或许能抵挡那么几下,不过,最后还是被梁建方剁成肉馅的下场。
因为,这个老贼虽然没有被排进隋唐最能打的十八条好汉里面,却是四猛将,四方将之一的梁建方!
“不用……说不定我们刚才猜错了呢?”
云初脸上堆出一个艰难的笑容。
狄仁杰也明显松了一口气,刚才他是强忍着恐惧表达出来了自己对朋友的友爱之情。
现在,让他再表达一次,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那个胆量了。
第九三章 我谁都不怕
失败了,就必须承认,同时,要做好承担失败的责任,并做好疗伤,以及卷土重来的准备。
云初不觉得自己有了另外一段记忆的加成,就能在大唐所向无敌,他只是遗憾,这种失败来到太快了一些。
同时,这一次失败,也是消息不对称造成的,如果他在白胡子老儿陷害他之前就知晓梁建方的事情,那么,自己是可以避开这一场灾难的。
当然,这也跟自己没有时间跟同窗们打好关系有关,导致自己的消息闭塞,同时,也让那些知道消息的同窗,宁愿袖手旁观也不肯帮他。
国子监的主簿是一个叫做左丘寒的人,从六品的官,掌国子监六学学生的学籍,以及成绩等事宜,看起来应该算是一个好人。
至少,他在跟云初安排事情的时候,几次都欲言又止,见云初年幼,还生出不忍之情出来。
“踏进雁门侯府,见到雁门侯,就算完成了任务,万万不可逞强。”
明知道对方是在表演,云初还是恭恭敬敬地施礼,至少,你的行为要对得起对方的表演才对。
这样,下一次人家才愿意更加卖力得演戏,让你收获更多的人间温情。
从主簿院子里出来,云初就看到了那个姓陆的博士,看得出来,他也想在云初面前表演一下,云初这一次没有给他机会,没有施礼听他的废话,昂着头扬长而去。
这一幕落在左丘寒的眼中,他离开房间朝陆博士拱手道:“陆老,他已经怀恨在心,多说无益。”
陆博士叹口气道:“事已至此,也罢,也罢。”
左丘寒道:“此子性格怪戾,以后还是要提防他,免得到时候后悔莫及。
不过,你真的认为此子能消弭雁门侯的怒火?”
陆博士摇摇头道:“这话不是我说的,而是李义府说的,他不想跟此子说,老夫只能用一些手段。”
左丘寒苦笑道:“雁门侯此次拿我国子监中人泄愤,我们是真正的池鱼之灾。”
陆博士摆摆手道:“算了,本来还想着在国子监老死呢,看来,要离开了。”
说完,就背着手走了。
因为要准备明日去教雁门侯梁建方读书,云初今日可以提前离开国子监做准备。
至少,要把甲胄穿上,不穿甲胄去见梁建方纯属活得不耐烦了。
跟狄仁杰一干学子约定好了上元节继续试菜,上元节后就住进晋昌坊,云初牵着枣红马离开了国子监。
想到崔氏今日应该在掖庭宫那边,百无聊赖之下,就打算去看看掖庭宫那边的人市。
掖庭宫属于太极宫宫殿群的一部分,这里一般人是进不去的,不过,皇家很贴心,担心买卖人口的人进不来,就在跟掖庭宫隔着一座高墙的修德坊布置了一个人市,从这里买了人之后,马上就能从芳林门带走,非常的方便。
快马抵达了修德坊,才进门,云初就想转身离开,因为放眼望去,这里到处都是卖人的,跟买人的,熙熙攘攘得好不热闹。
云初硬着头皮终究还是进去了,因为把一张脸拉得跟驴脸一样,倒也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愿意往跟前凑。
只是小声嘀咕说云初不知是谁家受了气的小郎君,来人市买人泄愤的。
看着,看着,云初慢慢地也就把驴脸收起来了,毕竟,这里卖得人实在是太多样性了。
往嘴里丢了一块甘草,慢慢地嚼着,顺便打量一下成排的昆仑奴。
从头看到尾也就失去了兴趣,因为这里贩卖的好多昆仑奴,根本就不是纯种的昆仑奴,好多都是天竺人假扮的,他们其实不够黑,而是呈棕色,只是被狠狠地晒过太阳之后才变黑的,唐人没见识,就把这种人也当成了正宗的昆仑奴。
云初看到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往一个昆仑奴脖子上拴了一个铁链子,就准备拖走。
云初上前拱手道:“啊,兄台,为何要买这样黑的一个人呢?”
公子哥见云初身着青衫,就客气地道:“兄长不知,小弟昨日与人斗犬,我的大将军不幸被咬死了,今日就来人市,买一头昆仑奴回去,不让他干别的,就让他站在场边吓唬对方的狗,好让某家的狗有机可乘。”
云初不解地道:“兄长让昆仑奴吓唬对方的狗,岂不是连自己的狗也一并吓唬了?”
公子哥听了云初的话哈哈大笑道:“贤弟啊,你到底年幼,不知道这斗狗的窍门所在,哥哥我只要把这个昆仑奴跟我的狗拴在一起,一同捕食,一同吃饭,一同睡觉,等到狗上斗场的时候,他突然出现,我的狗不怕,对方的狗突然看到这么乌漆嘛黑的一坨,岂不是就能吓破胆?”
云初拱手道:“我兄高见!”
为那一个昆仑奴未来的悲惨生活默哀片刻,云初就继续向里面走。
外间都是卖男人的,越往里面走,条件也就越好了,就是头上插着草标的女子越来越多,她们一般不是自己来的,身边往往站着一个男子或者一个老妇,亦或是一群膀大腰圆的壮汉。
云初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里是自卖区,男人卖自己的老婆啦,父亲卖自己的闺女啦,兄长卖自己的亲妹子啦,还有婆婆卖自己儿媳妇的,不过都是年纪上了十五岁以上的。
想要卖孩子的,首先要请官家挑!!!
云初抬头瞅瞅晴朗的不像话的天空,很是期盼这时候突然乌云盖顶,降下一道道闪电,把这里所有人统统劈死,最好一个都不要留,不管是卖人的,还是被卖的。
云初不敢在这里久留,生怕大冬天的老天看不下去,突然打雷误伤到自己,就赶紧往华丽的台子那边跑,因为,那边看起来比较高级不说,竟然还有阵阵的丝竹之音传来,看样子应该有美女正在走台。
骑在枣红马的背上,顿时就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而枣红马又是一个喜欢凑热闹的,不断打着响鼻,喷得路人一头一脸的鼻涕口水。
路人本来要发火,突然发现自己被喷实在是活该,因为就这一匹马,足够买好几百个奴隶的。
这种马可不敢胡乱碰,胡乱摸,一旦出事,赔上身家都是小事,重点很可能会要命。
如果把龙种枣红马跟后世的汽车相比,能跟枣红马对标的只能是劳斯莱斯最新款。
云初当时能从包围圈中跑出来,最大的功臣就是枣红马,因为他跑得足够快。
枣红马挤开人群,占据了一个最好的位置,瞅着在台子上轻歌曼舞的美人。
一个帮闲一般的人物,在衡量过枣红马的价值之后,立刻亲热地凑到云初身边道:“郎君,这里的新罗婢没什么看头,好看的都在后面呢,还可以直接上手,有几个新罗婢听说是从新罗皇城里弄出来的,那个水嫩哟,掐一下都能出水。”
云初鄙夷地道:“你这种货色都能上手摸,那些新罗婢再好看也被你们给摸出茧子来了,滚开,别碰到老子的马,掉一根毛,把你卖掉都赔不起。”
帮闲立刻闪人,多一刻都不敢在这个脾气暴躁的郎君身边停留。
看自家族人被买来卖去的,实在是提不起好心情,既然是新罗婢就可以多看看了,再说了,人家在台子上含羞带怯地卖力推销自己,不看白不看。
“郎君要买新罗婢?”崔氏的声音从后边传来。